(布城6日訊)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希望,執法機構廉政委員會(SIAP)能介入調查有關巫青團恫言燒毀行動黨總部事項,是否有巫統高層介入以維護滋事者,及警方有否依照警隊標準作業程序辦事。
他指出,約50名直轄區巫青團員在5月22日到來抗議該黨檳州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以“混賬”字眼形容巫統,並恫言燒掉行動黨總部的舉動,已經牴觸4項刑事法典。
“這包括刑事法典第352條文(暴力傷人)、刑事法典第353條文(使用刑事武力阻止一名公務員執行其任務)、刑事法典第436條文(蓄意縱火破壞),以及刑事法典第503/506條文(刑事恐嚇)。”
不要賠償要道歉
林立迎今早聯同武吉免登區國會議員方貴倫及士拉央市議員游佳豪,向該會負責此事的查案官諾燕蒂作出正式投訴后,在記者會這么指出。
林立迎也說,據他瞭解,警方的標準作業程序是指只要有人涉嫌牴觸刑事法典第436條文,警方理應手銬涉嫌者,并扣留相關嫌犯直到案件結束調查為止。
“但據我所知,警方僅傳召幾名滋事者前往警局問話,並作出口頭保釋,至今再也沒有什么動靜。”
另外,方貴倫也指出,巫青團黨員鬧上該黨總部,該黨黨產及招牌都受破壞,警方的處理方法應透明化而非雙重標準。
他說,雖然巫青團長凱里曾說願意賠償該黨損失,但行動黨不要巫青團的這種賠償方式,並希望巫青團能向行動黨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