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表示,過去5年間,共2萬434名中央、州際和地方公務員受紀律對付,包括4743人被革職、125人降職、963人降薪及2048人暫緩調薪等。
“受紀律對付公務員,根據情況在未來8至36個月內被監督表現及不能升職。”
他認為,向觸犯紀律公務員降薪、停薪、停職、革職等行動,已足以作為警告。
沙希淡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如是口頭回答公正黨雙溪大年國會議員拿督佐哈里問題。
他說,過去5年被革職公務員職數據分別是2009年(499人)、2010年(1152人)、2011年(1264人)、2012年(1657人)及2013年(751人)。
他說,每個部門都有廉正機構,監督公務員紀律行為,確保他們合格、廉正和負責任;每名觸犯紀律的公務員可以被一項以上紀律對付。
他指出,政府根據各個部門發生廉正問題可能程度,根據需求成立各自廉正機構,可分為高危、中等和低危部門。
他說,目前共有24個政府部門設有廉正機構,其中1個是高危部門、13個是中等及其余是低危部門;沙巴和砂拉越有22個政府部門設有廉正機構,但沒有分高中低級別,很少公務員受紀律對付。
過去5年受紀律對付的公務員 | ||
紀律行動 | 人數 | 備注 |
1)革職 | 4743 | |
2)降職 | 125 | 未來48個月不被考慮升職 |
3)減薪 | 963 | 未來36個月不被考慮升職 |
4)暫緩調薪 | 2048 | 未來30個月不被考慮升職 |
5)剝奪津貼 | 3491 | 未來24個月不被考慮升職 |
6)剝奪7天津貼 | 3373 | 未來18個月不被考慮升職 |
7)警告 | 10531 | 未來12個月不被考慮升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