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不獲批准,發展商遲遲不退還屋子訂金,可以如何處理?
⊙卓太太指出,兒子在3月看中一個住家單位,繳付5000令吉訂金,並簽署一份文件,說明若房貸不獲批准,發展商必須退還訂金。
她說,后來兒子因薪水不符合房貸資格,銀行拒絕了房貸申請,並發出拒絕房貸的公函。
“我將這封公函交給發展商律師,對方說必須獲得發展商的信函才能進行退款程序。”
她透露,發展商總公司在柔佛州,吉隆坡只是房屋推銷處,所以必須獲得總公司董事的信函才能退款。
她說,她多次與發展商的經理聯繫,經理一直推搪董事不在,拖了2個月都還未發信給律師。
“如果發展商繼續拖延,我應該如何確保發展商退還訂金給我?應該報警,還是前往消費人仲裁庭投訴?”
★張菲倩律師
我建議卓太太的兒子向發展商發出要求退還訂金的正式信函,以掛號信方式寄出,確保發展商能夠簽收。
若發展商沒有給予回覆,則可以前往小數額索償庭或房屋仲裁庭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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