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头条】反对! 不满呈动议 拒绝伊刑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大城事头条】反对! 不满呈动议 拒绝伊刑法

报导:杨秀莲、林雁芳、朱美凤



(蒲种11日讯)“反对雪州反对党州议员,提呈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实伊伊斯兰刑事法的动议,更反对在雪州落实伊斯兰刑事法。”

巫统双溪侨华区州议员卡马鲁,上周提呈动议给雪州立法议会议长杨巧双,以研究在雪州落实伊刑法,后者已向外界证实,得到卡马鲁提呈的动议,其中一项是辩论该轰动课题。

《中国报》记者访问公众和社团领袖时,他们皆反对落实伊刑法,并认为认为其他宗教民族不公平和不公正,是项不尊重他人宗教自由的法令。



蒲种人民促请反对党领袖安华对伊刑法的落实,表达本身的立场,勿让人民对民联政府感到失望。

同时,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向人民解释何为伊刑法,与国家目前宪法所赋于的法律是何不同,以及清楚交代中央政府本身的立场,免让人民再继续作出无谓的猜疑和忧虑。

现有法律足以应付

受访者指出, 一个国家只需要有一个法律就好,无需再多一个伊刑法来管制,况且我国是个多元种族国家,还有其他宗教民族,伊刑法不适合采取在我国。

他们说,由于各民族拥有本身的宗教信仰,一旦伊刑法落实,是否也将会援用在非穆斯林身上,对穆斯林是否公平、公正及透明度,没有人知道,有关方面由始至终也未曾向人民交代清楚。

他们说,人民若是犯错是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我国宪法赋予的法律已足以应付,无需再有伊刑法管制,引起其他宗教民族的疑虑。

关志庭:宪法赋予权力
无需其他法律代替

马来西亚人民社警总会长关志庭坚决反对伊刑法在雪州实行,他说,伊刑法一个污辱其他宗教的法令,若实行该法令是否意味着其他宗教不好,必须由伊刑法来管制非穆斯林?

他也批评伊党是个骄傲、不尊重他人宗教及顽固的政党,一而再挑起伊刑法课题,引起其他宗教民族的疑虑。

他说,我国已有宪法所赋予的法律,不需再有其他法律来代替。

“法律是公平、公正及平等的,如果其他宗教信仰的人民在伊刑法下被制裁,能否能确保获得公平审理?”

他说,据他所知,在回教法庭,法官和推事皆必须是穆斯林,连代表律师也必须是穆斯林,其他律师在没有回教法庭律师执照下是不可代表当事人出庭,这种情况对其他宗教民族又是否公平及公正?

“据了解,目前为止在马来西亚仍还未有任何一个非穆斯林律师,可取得回教法庭的律师执照。”

他希望首相向人民清楚交代伊刑法课题及中央政府在该课题上的立场,勿再让其他宗教民族互相猜疑,人心惶惶。

“也希望民联反对党领袖尤其是安华站出来,向雪州人民交清楚交代本身立场?勿让华人在支持民联后,对州政府政策漠糊捉不清。”

他说,如果有人再继续挑起伊刑法课题,可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即“伤害其他宗教,导致宗教和谐与团结被破坏”条文,作出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过2年及不超过5年。

反对在雪州落实

★江登旺(47岁,海尔家电冷气区经理)

若没有犯错是没问题,只是我们对伊刑法根本不熟悉,也不了解该法令,一旦实行,对其他宗教民族是否公平及公正,及该法令的实施,到底是以宗教还是政治为出发点?

我们并非穆斯林,在不清楚及了解该法令情况下, 我们反对该法令在雪州落实。

大马肯定行不通

★拿督王永雄(梳邦福州十邑会馆署理会长)

大马是个多元种族的国家,伊斯兰刑事法肯定行不通,因为我国并非只有穆斯林单一民族,还有其他宗教民族。

我大力反对有关法令,不仅是在雪州,甚至全马。有人挑起这个课题,令人民人心惶惶,若一旦落实该法令,肯定会使国家更乱。

对法令一知半解

★文丙华(44岁,车厂业者)

肯定反对,理由很简单,若是一个有利于各民族的法令,人民也不会对该法令有所抗拒,更何况是人民对该法令一知半解,也没有人出来讲解到底伊刑法是甚么法令?

每个宗教都是其好处,伊刑法只是针对穆斯林,还是所有宗教信仰民族皆受该法令管制,对非穆斯林又是否公平?

民联应合力阻止

★郭汉麟(66岁,退休人士)

本身是基督教徒,不知道甚么是伊刑法,有关法令若实施在其他宗教民族身上,对我们有欠公平。

我们担心一旦该法令获落实,原本被带上法庭的个案是有机会胜数,最后连赢面机会也没了。

雪州民联在这个关键时刻,应站出来阻止该法令通过,并声明永远不再提起,对大家都公平。

影响生意

★罗秋雄

华人不接受伊刑法,虽然说此法只约束穆斯林,但若一旦推行,华人肯定受影响,尤其是做生意的华人,受影响更大。

违背宪法

★郑今智(巴生福建会馆会长)

坚决反对在我国实行伊事兰刑事法。

一旦伊刑法执行,我国就会出现两套不同的法律,因为伊刑法跟我国宪法是完全背道而行的。

我觉得雪州没必要在州议会上针对在雪州推行伊刑法进行讨论,否则就会引起混乱;伊刑法不仅影响穆斯林,其影响层面包括整个马来西亚。

不宜落实

★拿督蔡崇伟(马来西亚济阳辛柯蔡宗亲总会会长)

对伊刑法没有深入的了解,但是认为普遍上伊刑法会受到人民的反对,毕竟我国是“世俗国”,不适合落实伊刑法。

尊重宪法

★李锡循(巴生中华商会总商会署理会长)

商会在之前已表明立场,不支持伊刑法在我国执行,就以我国目前的社会来说,还不适合落实伊刑法。

我们要尊重现有的宪法,确保我们有一个和谐安宁的社会。

伤害华社

★曾庆山

对巫统议员提出这项动议感到可惜,这是伤害华社的做法,华社绝不接受伊斯兰刑事法。

伊刑法的落实会对雪州经济造成影响,多元种族的社会根本不适合推行。

旨在捣乱

★杨全同

巫统此时在雪州提出这项建议,背后另有议程,我认为他们是故意捣乱雪州民联政府,企图让人民误以为民联要在雪州推行伊斯兰刑事法。

巫统议员此做法也有意挑战伊斯兰党议员,要他们表态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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