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反對! 不滿呈動議 拒絕伊刑法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城事頭條】反對! 不滿呈動議 拒絕伊刑法

報導:楊秀蓮、林雁芳、朱美鳳



(蒲種11日訊)“反對雪州反對黨州議員,提呈要求研究在雪州落實伊伊斯蘭刑事法的動議,更反對在雪州落實伊斯蘭刑事法。”

巫統雙溪僑華區州議員卡馬魯,上週提呈動議給雪州立法議會議長楊巧雙,以研究在雪州落實伊刑法,后者已向外界證實,得到卡馬魯提呈的動議,其中一項是辯論該轟動課題。

《中國報》記者訪問公眾和社團領袖時,他們皆反對落實伊刑法,並認為認為其他宗教民族不公平和不公正,是項不尊重他人宗教自由的法令。



蒲種人民促請反對黨領袖安華對伊刑法的落實,表達本身的立場,勿讓人民對民聯政府感到失望。

同時,要求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向人民解釋何為伊刑法,與國家目前憲法所賦于的法律是何不同,以及清楚交代中央政府本身的立場,免讓人民再繼續作出無謂的猜疑和憂慮。

現有法律足以應付

受訪者指出, 一個國家只需要有一個法律就好,無需再多一個伊刑法來管制,況且我國是個多元種族國家,還有其他宗教民族,伊刑法不適合採取在我國。

他們說,由于各民族擁有本身的宗教信仰,一旦伊刑法落實,是否也將會援用在非穆斯林身上,對穆斯林是否公平、公正及透明度,沒有人知道,有關方面由始至終也未曾向人民交代清楚。

他們說,人民若是犯錯是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我國憲法賦予的法律已足以應付,無需再有伊刑法管制,引起其他宗教民族的疑慮。

關志庭:憲法賦予權力
無需其他法律代替

馬來西亞人民社警總會長關志庭堅決反對伊刑法在雪州實行,他說,伊刑法一個污辱其他宗教的法令,若實行該法令是否意味著其他宗教不好,必須由伊刑法來管制非穆斯林?

他也批評伊黨是個驕傲、不尊重他人宗教及頑固的政黨,一而再挑起伊刑法課題,引起其他宗教民族的疑慮。

他說,我國已有憲法所賦予的法律,不需再有其他法律來代替。

“法律是公平、公正及平等的,如果其他宗教信仰的人民在伊刑法下被制裁,能否能確保獲得公平審理?”

他說,據他所知,在回教法庭,法官和推事皆必須是穆斯林,連代表律師也必須是穆斯林,其他律師在沒有回教法庭律師執照下是不可代表當事人出庭,這種情況對其他宗教民族又是否公平及公正?

“據瞭解,目前為止在馬來西亞仍還未有任何一個非穆斯林律師,可取得回教法庭的律師執照。”

他希望首相向人民清楚交代伊刑法課題及中央政府在該課題上的立場,勿再讓其他宗教民族互相猜疑,人心惶惶。

“也希望民聯反對黨領袖尤其是安華站出來,向雪州人民交清楚交代本身立場?勿讓華人在支持民聯后,對州政府政策漠糊捉不清。”

他說,如果有人再繼續挑起伊刑法課題,可援引刑事法典第298A條文,即“傷害其他宗教,導致宗教和諧與團結被破壞”條文,作出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過2年及不超過5年。

反對在雪州落實

★江登旺(47歲,海爾家電冷氣區經理)

若沒有犯錯是沒問題,只是我們對伊刑法根本不熟悉,也不瞭解該法令,一旦實行,對其他宗教民族是否公平及公正,及該法令的實施,到底是以宗教還是政治為出發點?

我們並非穆斯林,在不清楚及瞭解該法令情況下, 我們反對該法令在雪州落實。

大馬肯定行不通

★拿督王永雄(梳邦福州十邑會館署理會長)

大馬是個多元種族的國家,伊斯蘭刑事法肯定行不通,因為我國並非只有穆斯林單一民族,還有其他宗教民族。

我大力反對有關法令,不僅是在雪州,甚至全馬。有人挑起這個課題,令人民人心惶惶,若一旦落實該法令,肯定會使國家更亂。

對法令一知半解

★文丙華(44歲,車廠業者)

肯定反對,理由很簡單,若是一個有利于各民族的法令,人民也不會對該法令有所抗拒,更何況是人民對該法令一知半解,也沒有人出來講解到底伊刑法是甚么法令?

每個宗教都是其好處,伊刑法只是針對穆斯林,還是所有宗教信仰民族皆受該法令管制,對非穆斯林又是否公平?

民聯應合力阻止

★郭漢麟(66歲,退休人士)

本身是基督教徒,不知道甚么是伊刑法,有關法令若實施在其他宗教民族身上,對我們有欠公平。

我們擔心一旦該法令獲落實,原本被帶上法庭的個案是有機會勝數,最后連贏面機會也沒了。

雪州民聯在這個關鍵時刻,應站出來阻止該法令通過,並聲明永遠不再提起,對大家都公平。

影響生意

★羅秋雄

華人不接受伊刑法,雖然說此法只約束穆斯林,但若一旦推行,華人肯定受影響,尤其是做生意的華人,受影響更大。

違背憲法

★鄭今智(巴生福建會館會長)

堅決反對在我國實行伊事蘭刑事法。

一旦伊刑法執行,我國就會出現兩套不同的法律,因為伊刑法跟我國憲法是完全背道而行的。

我覺得雪州沒必要在州議會上針對在雪州推行伊刑法進行討論,否則就會引起混亂;伊刑法不僅影響穆斯林,其影響層面包括整個馬來西亞。

不宜落實

★拿督蔡崇偉(馬來西亞濟陽辛柯蔡宗親總會會長)

對伊刑法沒有深入的瞭解,但是認為普遍上伊刑法會受到人民的反對,畢竟我國是“世俗國”,不適合落實伊刑法。

尊重憲法

★李錫循(巴生中華商會總商會署理會長)

商會在之前已表明立場,不支持伊刑法在我國執行,就以我國目前的社會來說,還不適合落實伊刑法。

我們要尊重現有的憲法,確保我們有一個和諧安寧的社會。

傷害華社

★曾慶山

對巫統議員提出這項動議感到可惜,這是傷害華社的做法,華社絕不接受伊斯蘭刑事法。

伊刑法的落實會對雪州經濟造成影響,多元種族的社會根本不適合推行。

旨在搗亂

★楊全同

巫統此時在雪州提出這項建議,背后另有議程,我認為他們是故意搗亂雪州民聯政府,企圖讓人民誤以為民聯要在雪州推行伊斯蘭刑事法。

巫統議員此做法也有意挑戰伊斯蘭黨議員,要他們表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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