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抢尸风波‧ “母亲是不是穆斯林?” 长女申请庭令要答案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宗教局抢尸风波‧ “母亲是不是穆斯林?” 长女申请庭令要答案

(槟城11日讯)“宗教局临出殡争尸案”女死者张清清的长女,昨午3时30分,通过律师旺法力入禀伊斯兰法庭,申请庭令,要求法庭裁决母亲到底是不是穆斯林。



宣誓书内容指女死者于1997年进入伊斯兰,当时是想和巫裔男友结婚,申请入教表格也是由巫裔男友签名。但两人过后没有成功结婚,女死者最终没有宣誓成为穆斯林,也没有取得穆斯林身分证。

申请人是根据伊斯兰行政法令第63(3)(10)条文,要求法庭宣判死者是否是穆斯林,也要求在同一法令下第107条文,要求宣判死者是否必须是要经过宣誓后,才能成为穆斯林。

男友长女拒受访



女死者长女今早9时许,一身马来装及包头巾出现伊斯兰法庭。据了解,出席伊庭必须包头巾;女死者长女昨晚才跟巫裔友人借马来服装出庭。

女死者的巫裔男友阿斯曼(37岁)也首次曝光镜头前,出现伊庭,他和死者长女都不接受访问。现场也见女死者大哥张明宗出现。

下午2时40分,伊斯兰高庭在家属要求下批准闭门审讯,并指示公众及记者离开。

女死者张清清(38岁)未婚生下3女1子,年龄最大是17岁,最小10岁。上周六(7日),她疑与巫裔男友吵架,于凌晨3时30分被发现以毛巾吊毙在五条路组屋一单位房内。

讵料,遗体治丧停柩3天,在出殡日(9日)当天,在女死者巫裔男友出现不久后,宗教局官员最后一分钟赶到报警,叫警员阻止女死者出殡。目前,遗体连同棺材放在太平间穆斯林区的停尸房。

据知,死者过去曾经数次企图自杀皆获救。

“更谨慎处理,不重犯”
阿都马烈向家属道歉

槟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阿都马烈代表槟州伊斯兰宗教局,对宗教局抢死者张清清尸体的事件,向家属道歉,并保证事件不会再发生。

至于行政议会会否对付有关官员,阿都马烈说,他与对方面谈过,对方已真诚向他道歉,他也有告诫对方。

“宗教局官员在处理此事,忽略其它宗教的文化习俗、宗教及死者母亲及家属的感受。官员应关注死者家属感受,在采取行动前,应先听取宗教局主任和县宗教官员的意见。”

他说,通常官员处理此事是私下与家属商量,不会公开,且会采取较专业方式,不像张清清事件公开抢尸。

他今午在槟州首长林冠英召开的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阿都马烈说,他将确保宗教局在处理这些事项时,会采取较专业及小心的方式,确保类似张清清的抢尸案不再发生。

他说,他是在本月9日事发后,于下午5时接获记者来电询及才知此事,当时他在吉隆坡出席一项伊斯兰宗教会议。

询及有关官员是否没根据程序采取行动时,阿都马烈说,由于官员接获投报的时间已是中午12时30分,在时间紧迫下,官员匆匆阅读文件后,就通知警方并采取行动,而没请示上司。

“官员在处理此事上缺乏敏感性,不过在他向死者家属出示有关文件时,家属也允许宗教局带走尸体。”

林冠英:提供法律援助

林冠英指出,宗教局官员在处理张清清尸体事件,对死者家属缺乏敏感度,州行政议会感到失望,行动党将协助张清清家属入禀法庭,并提供法律援助。

“这起事件的处理方式令人感到羞耻,因为没尊重家属,尤其这对多元种族的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家属有权追讨应有权益,行动党将提供法律援助。”

林冠英也宣布,其办公室委任新的首长法律顾问,即王明燕律师(30岁,槟城人),协助州政府处理有关首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并协助州法律顾问处理州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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