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局搶屍風波‧ “母親是不是穆斯林?” 長女申請庭令要答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宗教局搶屍風波‧ “母親是不是穆斯林?” 長女申請庭令要答案

(檳城11日訊)“宗教局臨出殯爭屍案”女死者張清清的長女,昨午3時30分,通過律師旺法力入稟伊斯蘭法庭,申請庭令,要求法庭裁決母親到底是不是穆斯林。



宣誓書內容指女死者于1997年進入伊斯蘭,當時是想和巫裔男友結婚,申請入教表格也是由巫裔男友簽名。但兩人過后沒有成功結婚,女死者最終沒有宣誓成為穆斯林,也沒有取得穆斯林身分證。

申請人是根據伊斯蘭行政法令第63(3)(10)條文,要求法庭宣判死者是否是穆斯林,也要求在同一法令下第107條文,要求宣判死者是否必須是要經過宣誓后,才能成為穆斯林。

男友長女拒受訪



女死者長女今早9時許,一身馬來裝及包頭巾出現伊斯蘭法庭。據瞭解,出席伊庭必須包頭巾;女死者長女昨晚才跟巫裔友人借馬來服裝出庭。

女死者的巫裔男友阿斯曼(37歲)也首次曝光鏡頭前,出現伊庭,他和死者長女都不接受訪問。現場也見女死者大哥張明宗出現。

下午2時40分,伊斯蘭高庭在家屬要求下批准閉門審訊,並指示公眾及記者離開。

女死者張清清(38歲)未婚生下3女1子,年齡最大是17歲,最小10歲。上週六(7日),她疑與巫裔男友吵架,于凌晨3時30分被發現以毛巾吊斃在五條路組屋一單位房內。

詎料,遺體治喪停柩3天,在出殯日(9日)當天,在女死者巫裔男友出現不久后,宗教局官員最后一分鐘赶到報警,叫警員阻止女死者出殯。目前,遺體連同棺材放在太平間穆斯林區的停屍房。

據知,死者過去曾經數次企圖自殺皆獲救。

“更謹慎處理,不重犯”
阿都馬烈向家屬道歉

檳州伊斯蘭事務委員會主席阿都馬烈代表檳州伊斯蘭宗教局,對宗教局搶死者張清清屍體的事件,向家屬道歉,並保證事件不會再發生。

至于行政議會會否對付有關官員,阿都馬烈說,他與對方面談過,對方已真誠向他道歉,他也有告誡對方。

“宗教局官員在處理此事,忽略其它宗教的文化習俗、宗教及死者母親及家屬的感受。官員應關注死者家屬感受,在採取行動前,應先聽取宗教局主任和縣宗教官員的意見。”

他說,通常官員處理此事是私下與家屬商量,不會公開,且會採取較專業方式,不像張清清事件公開搶屍。

他今午在檳州首長林冠英召開的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阿都馬烈說,他將確保宗教局在處理這些事項時,會採取較專業及小心的方式,確保類似張清清的搶屍案不再發生。

他說,他是在本月9日事發后,于下午5時接獲記者來電詢及才知此事,當時他在吉隆坡出席一項伊斯蘭宗教會議。

詢及有關官員是否沒根據程序採取行動時,阿都馬烈說,由于官員接獲投報的時間已是中午12時30分,在時間緊迫下,官員匆匆閱讀文件后,就通知警方並採取行動,而沒請示上司。

“官員在處理此事上缺乏敏感性,不過在他向死者家屬出示有關文件時,家屬也允許宗教局帶走屍體。”

林冠英:提供法律援助

林冠英指出,宗教局官員在處理張清清屍體事件,對死者家屬缺乏敏感度,州行政議會感到失望,行動黨將協助張清清家屬入稟法庭,並提供法律援助。

“這起事件的處理方式令人感到羞恥,因為沒尊重家屬,尤其這對多元種族的社會產生負面影響。家屬有權追討應有權益,行動黨將提供法律援助。”

林冠英也宣佈,其辦公室委任新的首長法律顧問,即王明燕律師(30歲,檳城人),協助州政府處理有關首長辦公室法律事務,並協助州法律顧問處理州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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