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信托人文件 組屋屬購買人所有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沒簽信托人文件 組屋屬購買人所有

公司周轉不靈,有意將公司購置了25年的廉價組屋單位出售,惟為公司工作30年的員工,希望將單位作為提早退休的退休金。



⊙黃女士指出,丈夫為公司工作了30年,目前已達55歲退休年齡,公司則因資金周轉不靈而拖欠2個月工資。

她說,丈夫替公司開拓別區市場,長期租房或入住酒店,因此老闆決定購買廉價組屋單位,充作員工宿舍,唯當時老闆是外國人,因此無法購置組屋單位。

“因此當時以我丈夫的名義購買單位,地契也由丈夫保管。”



她指出,公司突然面對資金周轉不靈,但還沒有倒閉危機,丈夫希望能夠提早退休,順便把該單位當作退休金,可惜老闆不同意,希望能夠變賣單位來套現。

黃女士想知道,若不願意出售該單位,老闆是否有權利起訴?

★林若輝律師

若當初黃女士及丈夫沒有簽署任何的文件證明自己是信托人,那么該產業就是屬于黃女士及丈夫所擁有,雖然不排除公司的老闆做出起訴的舉動,但成功的幾率不高。

如果老闆有文件證明,則絕對可以向黃女士及其丈夫作出起訴。

有投訴有難請撥熱線:

星期一至星期五 10.00am-3.00pm

03-22896336 吉隆坡總社
06-2837923 馬六甲
06-7626316 芙蓉
07-3314130 新山
05-2433808 霹靂
09-5150150 東海岸

4.30pm-6.00pm

04-2627395 北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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