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合約未滿出走 可向仲介追討賠償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菲傭合約未滿出走 可向仲介追討賠償

菲律賓女傭感情受挫,欲回到國家挽救感情,卻害怕雇主不批假期而出走。



⊙洪女士指出,該名女傭甫工作6個月,過去表現都不錯,家人也待對方不薄。

她說,日前從國外回來后,從家人口中得悉女傭逃跑,如今在菲律賓駐馬大使館。

她指出,發生該事件后就找上女傭仲介,孰知對方不願就此事負責,還說女傭到了大使館后,將獲得后者協助,雇主無權插手。



“在我出國前,女傭曾問過我,若她逃跑后,自己還會續用她的假設性問題,這讓我相信對方早有逃跑意圖。”

她說,女傭已簽下2年合約,但仲介公司不願提供新女傭,難道只有員工受保護,雇主就沒有?

★林若輝律師

依據合約,洪女士與女傭還有1年半的合作關係,因此她可向仲介公司討回同等的金錢。

假設對方不願就範,可考慮把事情帶到消費人仲裁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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