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子女改教判無效案‧顏炳壽:尋求法律諮詢 警總長可請教總檢察署

報導:張曉真

(吉隆坡12日訊)馬華伊斯蘭法及政策組主任顏炳壽就改教夫妻的孩子撫養權課題,指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可向總檢察署尋求法律諮詢,並要求對方下達指示即可。

“若警察總長認為夾在民事法庭和伊斯蘭法庭之間,不懂該怎么做,可以直接去請教總檢察署,因為總檢察署是掌管國家法律事務的機構,它必須給予忠告和指導,且也是由它去負責國家的草案。”

他說,若總檢察署也不知該怎么做,這也意味著總檢察署失責。

顏炳壽今日就改教子女撫養權爭議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警察總長的做法(建議先將孩子送往托兒所或福利局照料),是顛覆了現有的法律制度和程序。

“警察總長說要保持中立,那就意味著他在扮演‘法官’的角色,但警方的職務是執法,是根據法律指示去執法。”

至于把孩子送往托兒所或福利局照料的建議,他認為此舉會衍生更多問題,包括到底是哪項法律條文,賦予警方權限作出這項行動,因為這種做法也等同于傷害父母2造,雙方都可以喊告。

“雙方都會說‘你把我的孩子搶走’,再者,屆時也會引發費用問題和由誰照顧孩子等,這種切身問題,也不是警察總長能處理的工作,他的工作不是當‘和事老’,更不是‘法官’。 ”

他說,在執法單位不應該受到政治和政府的干預,若警方自作主張,不根據法律的工作,呼籲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直接撤換警察總長,因為后者很不稱職。

“警察總長職位那么高,基本常識都沒有, 這是無法讓人理解的,從政治的角度而言,若一個政府因為他的行為而付出代價,是很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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