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眼保用期内损坏 用户有权要求更换
保用一年的闭路电视用不到1个月就失灵,商家拿回去修理却被更换便宜的镜头,还要求消费者付修理费用。
许先生在2个月前看见闭路电视广告,要求该商家上门安装及提供服务,也特别选用品牌较好且昂贵的镜头,闭路电视画面比较清晰。
他说,该闭路电视用不到1个月就失灵,对方承诺将更换同一款式闭路电视。
他强调,该商家检查后指由于是打雷劈坏而不能赔偿,维修费须由消费者承担,镜头也换上较便宜的镜头,使闭路电视画面非常模糊。
他说,若镜头是同样品牌及品质,厂商出示证明雷劈而损坏,他们不介意付款,但这样的服务态度让他们不满。
许先生想要知道,他们是否有权利追讨商家赔偿,或至少更换成和之前相同品质的闭路电视。
林若辉律师
许先生绝对有权利要求更换同款和同品质的产品,若对方没有履行要求,我建议许先生将资料提呈到消费者仲裁庭解决。
许先生为了保护自己,也应该致函给商家,注明不满意的情况,解释为何不愿意付款,以保障自己到消费者仲裁庭时,提供更完整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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