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伤人妻杀老妇案. 伤者承认案发前 被告指“令他伤心” | 中国报 China Press

人夫伤人妻杀老妇案. 伤者承认案发前 被告指“令他伤心”

(马六甲13日讯)人夫伤人妻杀老妇案案今日续审,伤者林美娟承认,被告在案发前告诉她,她令被告感到伤心。



她说,当天劝被告回家,不要常到她家来,以免干扰到她的生活,但无意与被告断绝关系。

她说,被告常到她家,引来新村村民闲言闲语,会干扰到她的生活。

35岁的林美娟今日接受辩方律师拉京德星盘问时说,被告当天到她家时,她与母亲(死者)在吃晚餐。



她晚上上网与朋友交谈时,被告坐在她身旁,她数度叫被告回家是因为她当天很累。

她说,上网后,被告仍未离开,她拿起厨房铁门的锁匙,走向厨房时,被告尾随着她。

否认叫被告“滚蛋”

在打开厨房的铁门后,被告走出门外,仍末离开,她劝被告回家。

她否认她当时叫被告“滚蛋”,只是劝被告回家,不要常到她家。

她说,要关铁门时,被告用脚顶着铁门,不让她关上,她于是站着背向被告。被告过后用刀割她的颈项,她跌倒在地上时,见被告朝客厅的方向走去。

此案由高庭法官拿督朱基菲里审理,控方今日由努法哈娜副检察司代表出庭。

被告黄冠华(35岁)也来自阿依沙叻新村。首控状指他于2011年7月1日晚上11时40分,在该村一间屋子,谋杀当年75岁的薛桂娥,牴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次项控状指他于同样时间及地点,严重致伤者林美娟,牴触刑事法典第326条文。

案展7月14日至18日续审。

没看见客厅情况

証人承认,她没有看到客厅发生的事情,只看到被告靠近舖在客厅地上的床褥。

她否认被告走向她时,欲以刀自残的说法。她说,被告当时是持刀刺向她。

她说,被告走向她时,神情看来很生气,没有与她说话,她当时头部及颈项流血,感到疼痛,被告以刀刺她时,她有喊叫。

証人说,她和妈妈当时受伤,她没有打电话通知警方及电召救护车,而是打电话向哥哥求助,因为习惯了有事会找哥哥求助。

此外,她说,没有打过警方的电话,而且担心案发地点太偏僻,不容易找到,而没有打电话通知警方。

她说,她在电话中告诉哥哥,“有人要杀我们”。

否认隐瞒与被告关系

伤者否认她打电话给哥哥时,没有报出被告的名字是为了隐瞒她本身与被告的关系,以及曾在家中有过搂搂抱抱及接吻的亲密行为的说法。

她说,她不知道被告面对性情浮躁,难以抑制愤怒情绪的问题。

她也否认在案发前及案发后,精神科医务人员曾联络她及与她面谈的说法。

伤者不同意她本身在案发当天对待被告的态度,包括劝被告勿常到她家来,是造成被告浮躁、愤怒及失望的说法。

她也否认意图隐瞒本身与被告在案发当天的谈话内容。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