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如期还护照‧过堂日闹失踪 地庭下令追捕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没如期还护照‧过堂日闹失踪 地庭下令追捕

没如期还护照‧过堂日闹失踪
地庭下令追捕



(吉隆坡13日讯)因“肉骨茶庆开斋”风波被控的“性爱二人组”的男主角陈杰毅索回国际护照后,却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归还给法庭,还在今日案件过堂日缺庭闹失踪,地庭因而向他发出逮捕令。

承审地庭阿都拉昔聆听双方代表律师陈词后,今日批准控方发出逮捕令的申请,同时择定于7月18日,裁决是否让陈杰毅保外,或没收其护照。

地庭于5月12日批准两名被告即陈杰毅及李美玲,提出暂时索回国际护照的申请,结果唯独陈杰毅却没有依期归还。今日只有次被告李美玲单枪匹马出庭聆审。



撤回被告保外

一开始,主控官哈菲查副检察司说,被告没有归还护照,已逾期很久了。

两人代表律师张裕田指出,两人在取回护照后前往新加坡,原定于6月4日归还护照,期间次被告一直在大马,并已于6月3日把护照归还法庭。

“但首被告,我们不知道现今他在那里?致电、发出信函和电邮都没有回应,连他其家人也联络不到他。”

哈菲查即说,被告没有遵从条例,因此要求发出逮捕令给被告。

张裕田坦言,在此情况下,他不可以做些甚么,一切交由法官交定。

法官因此宣布上述日期,就此事项作出裁决。

张裕田较后在庭外指出,陈杰毅自5月18日取回护照后,即告失联,连他本身和其担保人皆无法联络他。

哈菲查补充,法庭发出是不准保释的捕逮令(Waran Tangkap Tanpa Jaminan),且即时生效,法庭可能在7月18日裁决撤回被告以3万令吉保外的决定。

新闻背景
邀穆斯林吃肉骨茶被控

陈杰毅和李美玲于2013年7月18日,因在网上上载邀请穆斯林吃肉骨茶庆开斋的图而被控,他们共面对3项控状,即抵触2002年电检法令、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以及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引起不同宗教的愤怒及仇视)。

两人同年8月21日入禀高庭,针对第三控状中被指抵触条文,即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提出撤控申请,唯高庭驳回了两人的申请。

但上诉庭于今年4月21日驳回高庭裁决,一致批准撤销两人所面对的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

两人于5月12日获得地庭批准暂时取回国际护照,以便前往新加坡为一家电影制作公司,拍摄他们两人以往在当地生活的纪录片,但在国外期间,他们不得对案件发表任何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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