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幼女卖淫逾100次 2恶魔死刑推翻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逼幼女卖淫逾100次 2恶魔死刑推翻

(北京13日综合电)备受关注的中国湖南省永州农妇唐慧女儿被强奸卖淫案,前年被判死刑的两名主犯,周四获最高法院推翻,理由是案件未达“情节特别严重”。



2006年10月,19岁的周军辉在溜冰场认识11岁的唐慧女儿乐乐(化名),与对方发生性关系,随后把她带到秦星的色情场所卖淫。秦强迫乐乐接客100余次,其间纵容多名男子对她实施强暴。当年年底,乐乐被亲属救出,证实患性病及精神创伤症。2008年,永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秦、周两人死刑,2012年湖南高级法院终审裁定维持原判。

发回湖南法院重审

最高法院鉴于周、秦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两人闻判后当场痛哭。



有网民指出,逼唐慧女儿接客100余次,等同令这名11岁的幼女被强奸100余次,这还算不上“特别严重”?

有“上访母亲”之称的唐慧表示无法接受,只能再找律师,做好出庭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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