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雪州政府指示 宗教理事会拒还圣经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拒雪州政府指示 宗教理事会拒还圣经

(吉隆坡14日讯)随着总检察署决定不对圣经公会采取法律行动,雪州政府指示雪州宗教局(JAIS)向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归还今年年初充公的321本马来文圣经,但雪州伊斯兰理事会(MAIS)和雪州宗教局坚决不归还。



他们也并建议此案副检察司向法庭申请销毁充公物,由法庭定夺归还或销毁圣经。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不赞同雪州行政议会指示,从圣经公会所充公的圣经,并认为雪州政府没有权力要求归还正在调查的圣经,雪州宗教局无须遵守州政府的指示。

雪州伊斯兰教理事会主席拿督莫哈末阿吉在周六一项声明指出,总检察署不提控原因,将会混淆穆斯林信仰。



“雪州行政议会决定,已经超越他们的权限。”

指行政议会超越权限

该理事会在周五会议上一致认为,当局仍然可以援引1988年非伊斯兰宗教(监控向穆斯林宣教)法令,来提出检控。

莫哈末阿吉促请州法律顾问聂苏海米先申请庭令,以便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07A,销毁此案的证物。

他坚称,作为国家宗教当局,无论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和雪州宗教局的责任就是保护伊斯兰教的神圣性,尤其是在雪兰莪。

“我们非常关注任何企图滥用古兰经的术语或名称。”

雪州宗教局今年1月2日突击临检大马圣经公会,并查扣321份马来圣经与伊班文圣经,总检察署6月11日宣布案件关档,也不会起诉任何人,并要求宗教局依法行事。

哥宾星:总检察长须行动显权力

(吉隆坡14日讯)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指出,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必须在雪州宗教局(JAIS)拒绝归还圣经课题上采取行动,因为该局已经公然违抗他不提控圣经公会的决定。

他说,阿都干尼必须采取行动,是为了显示他有权力决定是否对案件采取法律行动。

“一旦总检察长做出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后,执法单位必须遵从该决定,同样的,在对方做出不提控圣经公会决定后,雪州宗教局就没有扣留这些圣经的理由。”

他也说,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在这项课题上,必须要指示该州宗教局归还圣经,不能说自己没权力。

“如果还要扣留这些圣经,就必须要给理由,若事件还在调查中,他们就可以扣留,如果没有,他们就必须立刻归还这些圣经。”

哥宾星今日出席行动党举办的国会议员与州议员的脑力激荡营后,向媒体如是指出。

卡立:将与宗教局代表会面

(吉隆坡14日讯)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说,将透过州政府秘书拿督库斯林,与该州宗教司拿督丹依斯、负责宗教事务的行政议员沙烈亨、州法律顾问拿督聂苏海米、以及雪州宗教理事会与州宗教局代表在下周会面。

他发文告指出,有关会面是在雪州宗教理事会主席拿督莫哈末阿吉,日前发出总检察署若不提控圣经公会,将混淆穆斯林信仰,以及州政府无权要求该理事会归还圣经的言论后,特别安排。

“州政府在拜见雪州苏丹前,将设法针对会面事项寻求一致同意。”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在周四,以不提控圣经公会为由,终结有关案件,并且劝告州政府在处理所没收的圣经上,采取法律途径。

州政府也在稍后,就采取进一步行动所要使用的法律程序与步骤,寻求沙烈汉和聂苏海米的意见。

内长:不禁《揭露基督教议程》

(吉隆坡13日讯)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批评基督教《揭露基督教议程》的书籍未违反法律,不会被禁。

他说,这只是一本研究书籍,其内容是雪州宗教当局讲有关基督教试图令国内穆斯林改教议程。

他在国会以书面回答公正党兵南邦国会议员依纳迪莫斯多里雷津提问时说,有关书籍是告知基督教以怎样的方式,来影响穆斯林,警惕穆斯林提防。

玛拉工艺大学上月初举办一场关于伊斯兰及基督教争议研讨会上,当局向出席的大专生颁发这本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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