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雪州政府指示 宗教理事會拒還聖經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拒雪州政府指示 宗教理事會拒還聖經

(吉隆坡14日訊)隨著總檢察署決定不對聖經公會採取法律行動,雪州政府指示雪州宗教局(JAIS)向馬來西亞聖經公會歸還今年年初充公的321本馬來文聖經,但雪州伊斯蘭理事會(MAIS)和雪州宗教局堅決不歸還。



他們也並建議此案副檢察司向法庭申請銷毀充公物,由法庭定奪歸還或銷毀聖經。

雪州伊斯蘭理事會不贊同雪州行政議會指示,從聖經公會所充公的聖經,並認為雪州政府沒有權力要求歸還正在調查的聖經,雪州宗教局無須遵守州政府的指示。

雪州伊斯蘭教理事會主席拿督莫哈末阿吉在周六一項聲明指出,總檢察署不提控原因,將會混淆穆斯林信仰。



“雪州行政議會決定,已經超越他們的權限。”

指行政議會超越權限

該理事會在周五會議上一致認為,當局仍然可以援引1988年非伊斯蘭宗教(監控向穆斯林宣教)法令,來提出檢控。

莫哈末阿吉促請州法律顧問聶蘇海米先申請庭令,以便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407A,銷毀此案的證物。

他堅稱,作為國家宗教當局,無論雪州伊斯蘭理事會和雪州宗教局的責任就是保護伊斯蘭教的神聖性,尤其是在雪蘭莪。

“我們非常關注任何企圖濫用古蘭經的術語或名稱。”

雪州宗教局今年1月2日突擊臨檢大馬聖經公會,並查扣321份馬來聖經與伊班文聖經,總檢察署6月11日宣佈案件關檔,也不會起訴任何人,並要求宗教局依法行事。

哥賓星:總檢察長須行動顯權力

(吉隆坡14日訊)民主行動黨法律局主任哥賓星指出,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必須在雪州宗教局(JAIS)拒絕歸還聖經課題上採取行動,因為該局已經公然違抗他不提控聖經公會的決定。

他說,阿都干尼必須採取行動,是為了顯示他有權力決定是否對案件採取法律行動。

“一旦總檢察長做出不採取行動的決定後,執法單位必須遵從該決定,同樣的,在對方做出不提控聖經公會決定後,雪州宗教局就沒有扣留這些聖經的理由。”

他也說,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在這項課題上,必須要指示該州宗教局歸還聖經,不能說自己沒權力。

“如果還要扣留這些聖經,就必須要給理由,若事件還在調查中,他們就可以扣留,如果沒有,他們就必須立刻歸還這些聖經。”

哥賓星今日出席行動黨舉辦的國會議員與州議員的腦力激盪營後,向媒體如是指出。

卡立:將與宗教局代表會面

(吉隆坡14日訊)雪州大臣丹斯里卡立說,將透過州政府秘書拿督庫斯林,與該州宗教司拿督丹依斯、負責宗教事務的行政議員沙烈亨、州法律顧問拿督聶蘇海米、以及雪州宗教理事會與州宗教局代表在下週會面。

他發文告指出,有關會面是在雪州宗教理事會主席拿督莫哈末阿吉,日前發出總檢察署若不提控聖經公會,將混淆穆斯林信仰,以及州政府無權要求該理事會歸還聖經的言論後,特別安排。

“州政府在拜見雪州蘇丹前,將設法針對會面事項尋求一致同意。”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在週四,以不提控聖經公會為由,終結有關案件,並且勸告州政府在處理所沒收的聖經上,採取法律途徑。

州政府也在稍後,就採取進一步行動所要使用的法律程序與步驟,尋求沙烈漢和聶蘇海米的意見。

內長:不禁《揭露基督教議程》

(吉隆坡13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出,批評基督教《揭露基督教議程》的書籍未違反法律,不會被禁。

他說,這只是一本研究書籍,其內容是雪州宗教當局講有關基督教試圖令國內穆斯林改教議程。

他在國會以書面回答公正黨兵南邦國會議員依納迪莫斯多里雷津提問時說,有關書籍是告知基督教以怎樣的方式,來影響穆斯林,警惕穆斯林提防。

瑪拉工藝大學上月初舉辦一場關於伊斯蘭及基督教爭議研討會上,當局向出席的大專生頒發這本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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