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警總長爭撫養權言論 民行全國警局報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林冠英:警總長爭撫養權言論 民行全國警局報案

(吉隆坡14日訊)民主行動黨秘書長林冠英透露,該黨將通過社青團與婦女組,針對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指不會在改教夫妻孩子撫養權法庭案上,執行民事法庭指令言論,在全國的警局報案。



法律局主任哥賓星會率先將針對卡立言論,于明日到警局報案。

他指出,卡立言論已形成違憲舉動,也明顯違反1967年警察法令第20條款下賦予警察的職責,即履行法庭發出的各項庭令等。

“我要讓他知道,他不能在這件事情上亂來,同時也不可以羞辱法庭所做出裁決。”



林冠英是在今天出席行動黨國會議員及州議員的腦力激盪營后,對媒體如是指出。

出席者也包括國會領袖林吉祥、代主席陳國偉、副主席古拉及總財政方貴倫等。

林冠英說,這項激盪營共獲得行動黨37位國會議員、107位州議員和2位上議員的參與,並關注3項課題:體現行動黨是代表全國人民的政黨、積極捍衛聯邦憲法、以及關注人民所關注的數個課題,當中包括經濟課題。

古拉下週見警局總監

另外,也是印裔婦女英德拉代表律師的古拉指出,他將在下週三于怡保警局,會見該警局的哈林總監,以針對歸還英迪拉孩子的事項會面。

不過他指出,兩方在這項課題上,其實並沒有會面的必要。

“法律已經清楚指明,一旦其中一方獲得撫養權,另一方就必須要將孩子交給他們,就這么簡單,此舉也是我們的法律顧問團在商量后,所做出的決定。”

在問及英德拉對這項會面的看法,古拉指出,她並沒有想太多,只是希望能夠要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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