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威省市局過分大方 未簽約先付錢
(北海16日訊)未簽約,就先付錢!
威省市局在《2013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中被警告,一旦工程失敗將帶來損失的風險。
根據財政部通令,在未與承包商簽約前的4個月,不能預付超過3次的工程費用給對方,但威省市局被發現在過去的兩項巴剎提升工程中,違反上述程序。
報告指,峇東埔沙馬牙牙巴剎于去年5月31日簽署合約,市局卻在4月1日付費5次,合計24萬0309令吉;北海王俊暢路斯里萬達巴剎則于去年5月27日簽約,但在2月26日已付費5次,合計9萬7338令吉。
威省市局回應時說,延遲簽約的理由是因為該局需要符合小販的要求,修改圖測,而價格表及圖測必須重擬后才能讓承包商簽約。
市局承認延遲簽署合約不應成為付款的理由,審計司認為市局在執行承包文件上,沒有依照財政部通令。
延遲簽約
另外,審計司也針對斯里萬達巴剎延遲完工不滿。
該座巴剎的提升經費為189萬令吉,必須在去年的2月4日完工;市局申請延后至9月2日,但截至9月30日的審計期,還未竣工。
審計司指,巴剎不僅在9月2日未達至90%的工程進度,也發現市局截至8月30日,已支付工程的42.4%的費用,即80萬3597令吉。
審計司也發現上述延遲,除了是因為臨時要修改11項工程設計所致,有關承包商因為同時擁有其他工程的負擔,而未能按時完工。
供應商遲交貨須罰款
罰金沒收過
供應商延遲交貨每日須罰50令吉,但威省市政局在過去所有延遲的案例中,從未向對方要求罰金。
根據《2013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有1個保安用具供應商,及4個制服供應商延遲交貨長達26至169天。
審計司舉例,保安用具供應商理應在去年2月7日交貨,卻遲至124天,即6月11日才交貨,罰款數額是6200令吉,但威省市政局卻給予寬限。
威省市政局回應說,給予限期是因為該局議決,要更換用具的款式及衣服型號,交貨時間才會延誤,因此不會對供應商採取罰款行動。
市政局也針對審計司提出的辦公室桌椅、電腦、影印機及伺服器延遲交貨問題回應說,指一些物品如一些部門的桌椅因不能購買現成品,需時訂製;電子物品則面對供應商沒有現貨問題而延誤。
巴剎小販中心衛生差
承包商遭扣薪
北賴才能園巴剎地面骯髒,雙溪賴蒂沙慕尼小販中心溝渠阻塞,私人承包商每月遭威省市局“扣薪”!
審計司分別在11個地點觀察承包商的工作素質,對其中1座巴剎及2個小販中心的衛生情況不滿意。
審計司發現,威省市局并沒有派員到上述地點監督承包商的清理工作,城市服務組及執照組并沒有良好協調,以致市局每月白白付款給清理工作不達標的承包商。
威省市局則回應,由于該局面臨官員人數短缺而無法全面監督,目前已經與相關的販商公會合作,協助監督。
二橋高架公路工程
未獲批先動工
(檳城16日訊)儘管檳城第二大橋已通車超過3個月,但《2013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如今揭露,原來二橋峇都交灣處的高架公路工程,在未獲得地方政府的批准下,提早動工近1年。
總審計司報告解釋,根據1974年道路、渠道及建築法令,建築計劃動工前必須先獲得地方政府當局批准;道路工程則需獲得工程局批准。若沒獲得批准,有關工程可被勒令停工。
報告說,坐落在二橋峇都交灣處,涉及3596萬令吉的高架公路工程于2012年10月29日動工時,還未獲得當局批准,有關申請于2013年2月才提呈,而至審計人員于同年9月24日到工地視察時,此工程仍未獲得批准。
根據報告,檳州發展機構諮詢有限公司(PDCC),獲得檳城第二大橋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大道局給予特定期限,完成此項目,唯二橋公司與大道局對此計劃,擁有絕對權力及扮演監督角色。
因此,該公司于今年3月11日給予審計司的回應指,峇都交灣區大藍圖已獲得地方政府批准,唯其中的建築結構工程,仍需獲得地方政府或工程局的批准,但礙于二橋銜接道路的工程還未完成,有關高架公路還不能轉交,所以工程局還不能對該工程發出批准。
“不過,有關申請已提呈至威省市政局,也獲得工程局給予的完整審核,作出工程需遵守事項的陳述。”
檳州發展機構諮詢公司是國家總審計司審計的其中一個單位,審計司認為該公司在財務管理及企業行政上表現令人滿意,唯項目管理表現有待提升。
313萬遊客參觀升旗山
比原定目標多59.7%
審計報告指出,2011年2013年期間,共有313萬名海內外遊客參觀升旗山,比升旗山機構的196萬名遊客原定目標,超出59.7%,報告對此相當滿意。
當中,有75.5%是本地遊客,另24.5%為外國遊客。
而升旗山機構在同時期,收取的纜車門票收入達3432萬7962令吉,比原定目標的1882萬令吉多82.4%。
此外,該機構于2011年2013年的支出為3841萬令吉,高于預算的3171萬令吉,其中1350萬令吉是支付給檳州政府。
此外,檳州經濟策劃單位(UPEN)也在同時期,撥928萬令吉給該機構,以供發展用途。
未批先建
州政府子公司罰18萬
(檳城16日訊)隸屬州政府的子公司也違例,照樣未批先建,結果被罰款接近18萬令吉。
《2013年總審計司報告》系列2揭露,由檳州發展機構諮詢有限公司(PDCC)擔任諮詢公司的峇央峇魯Quartermile商業大廈計劃及東北縣Ixora中廉價屋計劃,在還未獲得市局批准下展開工程。
報告點出,Quartermile商業大廈計劃于2010年12月6日把工地轉交給承包商,但當時該計劃整體上還不適宜動工,而檳島市政局在隔年1月才發出動工令。
報告說明,由于當時該計劃的發展規劃准證接近期滿,若延長則需繳付額外費用,該公司為了避免繳付這筆費用,在未獲批准時率先動工。
唯該公司照樣被地方政府對付,遭罰款9萬7523令吉。
其次,報告中點出的Ixora中廉價屋計劃,則因為泊車場圖測修改,還未獲得批准前先展開及完成工程,導致該公司被地方政府罰款7萬2793令吉。
“這項罰款中的大部分款項,由作為發展商的檳州發展機構產業有限公司承擔,而其中的2萬8062令吉,在雙方同意下,由作為諮詢公司的檳州發展機構諮詢有限公司負責。”
報告說明,作為計劃諮詢公司,檳州發展機構諮詢有限公司了解地方政府的條例,但礙于監督不足的弱點,導致該公司被罰款。
2011年至2013年的升旗山遊客量 | |||||
年份 | 原定目標 | 本地遊客 | 外國遊客 | 最終遊客總數 | 增長率 |
2011年 | 61萬人 | 52萬9018人(76.3%) | 16萬4572人(23.7%) | 69萬3590人 | 13.7% |
2012年 | 65萬人 | 92萬3252人(76.6%) | 28萬1487人(23.4%) | 120萬4739人 | 85.3% |
2013年 | 70萬人 | 91萬2135人(73.9%) | 32萬1381人(26.1%) | 123萬3516人 | 76.2% |
總數 | 196萬人 | 236萬4405人(75.5%) | 76萬7440人(24.5%) | 313萬1845人 | 59.7% |
2011年至2013年升旗山門票收入 | |||
年份 | 原定目標 | 實際收穫 | 增長率 |
2011年 | 586萬令吉 | 856萬5718令吉 | 46.2% |
2012年 | 624萬令吉 | 1243萬9854令吉 | 99.4% |
2013年 | 672萬令吉 | 1332萬2390令吉 | 98.3% |
總數 | 1882萬令吉 | 3432萬7962令吉 | 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