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72外籍兒童沒公民權
(吉隆坡16日訊)內政部長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說,2008年至今年4月30日,共有9372名父母親其中一方是外籍人士的兒童,申請成為大馬公民。
他說,上述申請者年齡在21歲以下,儘管申請者符合資格,但由于他們的父母其中一方不是我國公民,內政部必須嚴謹審核。
“這些孩子並非無國籍,而是跟隨父母親一方國籍。”
他是以書面回答公正黨班丹區國會議員拉菲茲提問時,這么說。
拉菲茲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說,許多大馬人,尤其是華人和印度人嫁娶外國人,所生下的孩子被視為外國人,不被賦予大馬公民權。
“班丹區至少有10名家長向我投訴,他們多是娶或嫁給新加坡人、印尼人或印度人,孩子出世后,父母申請多年也無法為孩子申請到公民權,孩子到了入學年齡,不能進入公立小學,我會跟進此事,確保他們申請到公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