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人權,動物有動物權,人權有人權組織來捍衛,但動物呢?
日前某州地方政府執法人員展開取締流浪狗行動,結果一名執法員亂棍打死流浪狗,被網友用手機拍成短片后,上載至社交網站,引起嘩然,紛紛對該執法員殘暴行為,口誅筆伐。
從這件事,也讓筆者聯想起數年前同樣引起轟動的虐畜事件,一個虐貓,一個虐兔,一犯眾怒,一引公憤,被網友人肉搜索討伐。
虐貓事件發生在我國,一名年輕女子先用雨傘撩撥小貓拋丟,接著起腳踢小貓,再以雨傘虐打后扔進小巷,隨后以腳兩度踐踏小貓,直到小貓一動也不動躺在地上。
虐兔事件則發生在中國,一名女郎把小兔放在桌子上,一屁股坐下去,但小兔的掙扎並沒引起女子同情,反而整個人直接坐在玻璃板上輾壓兩次,直到兔頭被壓扁,身體不能動彈死去。
摧殘生命
虐畜方式層出不窮,印象中也看過新聞報導一本地男子疑好玩,把飼養小貓塞在瓶子內,並上載至面子書炫耀,最后在網友聲討下,小貓因此逃過死劫。
看到這里,大家作何感想?
對我們來說,生命是很脆弱的,更何況是動物?
面對小動物,應給予基本尊重,畢竟這是一條生命;像小貓小狗,即使多么不喜歡,遠離即可,沒有必要施暴,要知道,小生命往往不堪一擊,尤其面對不人道的方式。
“你有壓力,我有壓力”,這個社會,大家都有壓力,但要釋放壓力、發泄情緒,沒有必要拿小動物出氣。
“壓兔子、塞小貓”很好玩?也許當下的感受是,但將心比心,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其實一點都不好玩,更何況這是在摧殘生命。
如果傷害已經造成,道歉懺悔沒有用;愛牠,就要保護牠,不要傷害牠、遺棄牠,但市面上出現的流浪貓狗往往不是這個樣子。
上述地方政府或可參考兩年前實行“禁止射殺政策”的威省市政局,改以注射麻醉藥及置放狗籠方式捉流浪狗,再把健康狗交由防虐動物協會處理,開放給愛狗人士領養。
至于染病狗,則以人道方式毀滅,而非毫無人性把所有狗隻當場處決,沒有人會接受。
(威省採訪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