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投資組挪用稅金受爭議 財政部展延稅收局法案

報導:邱玉珊、甯嘉歡、張曉真

(吉隆坡17日訊)財政部今日決定展延賦予財長權限決定投資額,而備受爭議的2014年內陸稅收局(修正)法案二讀,至10月份國會會議。

該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今早在國會下議院甫開會時,援引議會常規第62條文,要求展延此法案二讀和三讀至下季國會,但沒有在議會廳內說明展延原因;此條文允許部長收回或展延法案。

據了解,2014年內陸稅收局(修正)法案其中一項引發爭議的建議是,政府將在稅收局設立一個投資小組,允許小組使用納稅人的金錢進行任何形式的投資,而投資沒有限額。

重新審核法案

財政部較后發表文告解釋,展延原因是能夠重新針對修改法案建議作出審核,並再提呈到國會進行二讀。

文告說,修正此法案主要是提高該局的生產率以及放寬該局職員的職位及薪金規定。

“修正法案不會改變該局,作為直接收取稅務的代理及所有稅收將轉交給聯邦統一基金的主要職務和角色。”

文告指出,該局只是獲得作為直接收取稅務代理的費用,而這些費用將用于承擔該局的行動成本及發展。

“該局是負責管理運作開銷成本及發展,所以可獲准使用剩余的錢進行投資。”

文告說,所有指該局使用稅收進行投資的言論是毫無根據的,這是不確實的指責。

黃基全促政府檢討稅局修正法

(吉隆坡17日訊)公正黨格拉納再也區國會議員黃基全促請政府,檢討2014年內陸稅收局修正案的第23條文。

他今日對于財政部展延提呈2014年內陸稅收局修正案的決定,表示高興,並在國會走廊召開記者會時說,第23條文允許財長通過各種方式擴大內陸稅收局基金,該基金可以接管債務、貸款、或是獲得財政部長的撥款(grants)。

“這意味著,儘管財政部副部長指僅有動用到總稅金的1.5%,但是財長有權通過撥款來擴大內陸稅收局的基金。”

他說,儘管財政部副部長拿督阿末馬斯蘭指,稅收局收到的總稅金中,有98.5%將交給財政部,只有剩余的1.5%會分配給稅收局,在扣除支付稅收局職員的薪金和其他開銷后,余額才能用作投資。但他認為,法案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只有1.5%的稅金會用來做投資,無法保證日后的投資百分比不會提高到3%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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