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一個星期內繳清罰單 交警登門遞逮捕令

(馬六甲17日訊)甲州警方今日起登門發出“逮捕令”通知信(Notis Waran Tangkap)給拖欠交通罰單、名字被列入“逮捕令行動”名單的車主。

不過,車主或家人看到警員登門時,不需感到害怕,因為交警會以親切態度,將逮捕令交到車主手上,不會扣留車主,同時勸告車主盡速在一個星期內繳還罰單,以免被控上法庭。

甲州交警執法組主任莫哈末山副警監說,甲中央警區交警執法主任阿都查基警長今天率領10名交警,分兵兩路,在警署前的海墘街設路障,及登門把“逮捕令”通知信發給15名車主。

記者跟隨警方到3個地點,即甲市聖約翰山、葡萄牙村及烏絨巴西花園,交警只成功將通知信交給其中一名車主家人,其余則放入信箱。

設路障扣6車主

莫哈末山說,接獲逮捕令的車主可前往設有交警櫃檯處的警局,即中央警區、亞羅牙也、野新及UTC處檢查,以盡速繳還罰單。

他說,警方在海墘街設路障,抽樣式的檢查路過該路的車輛,當場扣留6名被列入“逮捕令”名單的車主。

他指出,6人年齡介於17至62歲,包括一名62歲的華婦,包括一名62歲的華婦,曾于2012年因駕駛羅厘時使用手機,被列入“逮捕令”名單。

他解釋,被扣者可聯絡一名“擔保人”,前往警局口頭保釋,他們必須在一個月內上法庭面對處罰。

“如果他們能馬上繳清之前拖欠的罰款,警方即刻從名單內清除名字,再也不需上法庭。”

另一方面,警方在設路障中發出30張交通罰單,包括未擁駕照、車牌不合格等。截至中午,逮捕令名單內未有外國人,其中一人竟擁有高達19張逮捕令的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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