傢俬同業公會選舉風波. 起訴人提呈會員聯署簽名 要求重選27日下判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傢俬同業公會選舉風波. 起訴人提呈會員聯署簽名 要求重選27日下判

(芙蓉17日訊)森美蘭傢俬同業公會風波今日審訊,起訴人向高庭提呈會員要求重新選舉的聯署簽名,案件訂于本月27日下判。



據了解,該會共有74名合格會員,其中43人聯名簽名要求重選。

此案起訴人為從特大誕生的新任理事會,以拿督張生為首;答辯人則是以拿督蘇進權為首的原任理事會。

芙蓉高庭法官拿督扎峇麗亞負責承審此案,起訴人的代表律師為黃觥發,答辯人代表律師則是威拉班。



續凍結運作

張生說,法庭日前發出凍結該會運作的庭令,將維持至案件審結為止,而庭令撤銷與否將在下判日自有定奪。

法庭日前發出諭令,禁止原任理事會以森州傢俬同業公會名義,處理公會一切會務。

張生指出,雙方曾為此談判多達三次,最終蘇進權通過森美蘭中華總商會會長拿督陳維年,召集新任理事會進行第三次洽談。

他說,基于雙方三度談判不攏,對方也遲遲無法答覆,加上為了阻止對方在4月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最后決定入稟法庭。

他披露,他們在期間發現原任理事會理事使用會所為聯絡地址,部分理事的地址也不正確,造成他們無法親手提交庭令給原任理事會。

今日現身法庭的新任理事會成員尚有署理主席周文利、副主席廖福祥、財政鍾道豪、總務魏月樹,而原任理事會署理會長梁滿基也出席聆審。

張生斥註冊局失責

張生認為,特別會員大會理應是解決方案的最高機構,他質疑為何森社團註冊局主任不接納特大的結果,僅接受對方為合法理事會?

他說,根據社團註冊法令第16條文,注明社團註冊局官員可介入解決糾紛,但新任理事會在律師陪同下,要求與該局主任會面洽談,卻不得要領。

張生直言,森州社團註冊局沒有真正管理社團組織,官員也並未認真看待此事。

他補充,他們原不想家醜外揚,最終逼于無奈,只能把案件帶上高庭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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