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注明安全規格 貨不對辦向發展商跟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合約注明安全規格 貨不對辦向發展商跟進

購屋者不滿即將竣工的單位與示範單位內採用建築用料不一樣!



⊙來自蕉賴的方先生指出,他以150萬令吉購買了一間半獨立式洋房。

他說,購買房屋前曾參觀示範單位,當時房屋銷售員多次向他提及該示範單位內的裝修及使用的材料會與他所購買房屋一樣。

他說,該單位預計會在10月竣工,而他早前到其單位巡視時發現,單位內洗手間及廚房的瓷磚與當初示範單位的不一樣。



他說,他也是裝修行內人,一眼看出該瓷磚顏色有別,牆壁瓷磚與地面磚塊不相稱,瓷磚呎寸也從原本1×2更換至2×2,至于樓上洗手間也面對問題。

他說,當他發現有相關問題時,已立即致函給發展商,唯有發展商解釋為安全為前提而更換瓷磚的大小與顏色。

他試問,購屋者面可以採取什么行動,以保障他們的權益?

★林若輝律師

其實發展商與購屋者的房屋買賣合約中,雖然沒有注明建築材料型號及顏色,但是合約內一定注明建築材料包括瓷磚的安全規格,所以事主可以再次詳細閱讀該文件。

如確定瓷磚不符合安全規格,可再致函發展商要求跟進,同時也建議事主把不滿意部分記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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