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人硬闖檳州議會被控‧ 15人不認罪 各以2000令吉保外
(檳城19日訊)因不滿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發表“巫統混賬”論而硬闖州議會的15名男子,今日被控非法闖入建築物罪名,被告皆不認罪,各獲准以2000令吉保外。
15名被告包括巫青團檳州副團長查斯敏(40歲)、巫統前檳島市議員拿督莫哈末利祖安(54歲)、土權會檳州青年團團長莫哈末利祖阿(37歲)、“光大狂人”莫哈末甘尼(48歲)、希山(43歲)、阿夫里茲(36歲)、羅斯沙旺迪(33歲)、希山(38歲)、莫哈末納茲魯希山(38歲)、阿茲米(42歲)、莫哈末尤斯馬迪(34歲)、莫哈末希爾米(37歲)、諾丁(41歲)、旺阿比丁(51歲)及莫哈末依布拉欣(31歲)。
15人及一名在逃者被控于今年5月21日下午1時30分,非法闖入檳州議會,觸犯刑事法典第448條文(非法闖入建築物)。
罪成可判監3年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最高監禁3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師拿督阿布巴卡向推事要求以最低數額的保釋金,讓其當事人保外。
他也促請法庭勿扣押被告的護照,因開齋節即將到來,一些被告需到外國做生意,並指他們接下來會如期出庭。
其中一名被告查斯敏在庭外受詢時說,希望雷爾也能和15人一樣被控。
推事努魯拉西達允許每人以2000令吉保釋外出,案展7月22日過堂。
庭內拍照
支持者無視禁令
數名被告的支持者多次無視禁令,在庭內拍照,並一度和記者發生語言衝突。
由于支持者及採訪記者眾多,法庭近50個位子皆被坐滿,其中30多人只好在庭內站著;包括被告近40名支持者。
約10時40分,庭警下令與案件無關人士及記者離開,有記者即離開讓位,另有記者質問,為何巫統議員及支持者可在場,執行任務的記者卻需要離開。
在場者包括巫統檳州秘書拿督慕沙及本那牙區州議員莫哈末再因。
庭警不再堅持要記者離開后,一名支持者卻對記者發表的“支持者應出去”言論,表達不滿。
接著,一名記者因要求庭警對付庭內拍照者,反被一名被告罵多事。
15名被告離開法庭時,人群中更有人高喊“馬來人萬歲”及“巫統萬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