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不适任投资组员 第二财长:税收局法需展延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国行不适任投资组员 第二财长:税收局法需展延

(吉隆坡19日讯)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斯尼对于政府展延提呈1995年内陆税收局修正法案一事称,当局在最后关头发现国行总裁不适于担任投资小组成员,因而展延二读。



“国行总裁负责监管金融中心,将国行纳入投资小组成员不是一个正确决定,所以需进行修订,再提呈国会。”

他今日出席第18届大马银行高峰会后,如此回应提问。

阿末胡斯尼强调,投资委员会使用资金不属税收,因法令已阐明政府须遵守金融程序,即须要求国会通过预算案或附加法案。



“这与税收无关,他们(税收局)是动用自己的户口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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