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演唱会豁免消费税
(吉隆坡19日讯)直辖区关税局助理局长(消费税)诺哈蜜达指出,消费税于明年4月生效后,慈善演唱会将豁免消费税。
她指出,目前税务架构下,消费税不像其他领域般,可用来抵销消费税及服务税,意味着娱乐活动如电影、演唱会、嘉年华会、歌迷影迷见面会、签唱会等的票价,都将被征收消费税与娱乐税双重税务,预料在消费税执行后涨价。
她强调,若娱乐项目有慈善性质,既没有营利与交易买卖,就不会被征收消费税。
她举例,主办单位缴付30万令吉给艺人,是娱乐活动的成本开销之一,这不是征收艺人的收费,而是娱乐业者须为每一个娱乐项目支付消费税。
她今早出席消费税简报会议后,接受访问时这么指出。
询及若有商家以此趁机提高入门票价时,诺哈蜜达回应指,这或许是“无可避免”的事,但她提醒民众可捍卫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