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肇富:双亲决定宗教信仰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梁肇富:双亲决定宗教信仰

(吉隆坡19日讯)律师公会主席梁肇富指出,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以印裔妇女莎玛拉与皈依伊斯兰的丈夫再也卡尼,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件为例,说明父母可以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是错误的,令人遗憾。



他说,在莎玛拉与再也卡尼争取孩子抚养权案件,联邦法院没有作出类似判决,反而拒绝就父母可以单方面为孩子改教,是否合法与符合宪法精神的问题,作出裁决。

梁肇富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联邦法院过后基于莎玛拉与孩子逃离司法权限,而撤销案件,莎玛拉也因此被控藐视法庭。

他说,当联邦宪法第12(4)条款与第160条款同读时,18岁以下孩子,不论男女,如果双亲健在,他们的宗教信仰必须由双亲决定。



“因此,父母任何一方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属于违宪与不合法。”

梁肇富指出,内阁已在2009年宣布,若父母离婚,孩子的宗教以父母结婚时的宗教为依据。

“父母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将造成社会不公的问题,未改教的家长权利被否决,也牴触宪法。”

他说,律师公会促请政府修改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阐明孩子改教必须获得双亲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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