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網上辱罵已故霹蘇丹 部落客上訴得直
(亞庇19日訊)一名來自蘭瑙的部落客,在互聯網上辱罵已故霹靂州蘇丹阿茲蘭沙殿下,被地庭判罪成及罰款,他向高庭上訴得直,恢復自由身。
被告魯迪林蘇海明(40歲)被控於2009年2月13日傍晚,在蘭瑙昆達山實果商業區一個店舖單位,通過互聯網散播破壞性言論指“霹靂蘇丹已瘋狂”,牴觸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條文,可在第233(3)條文下被判。
地庭法官判處其罪名成立,罰款1萬5千令吉否則以8個月監禁代替,但他不服判決,由代表律師莫雅瑪向高庭上訴。
莫雅瑪在上訴時力證被告在店舖內的電腦沒關機,是否遭他人使用而疑點重重,因而力指地庭的判決是錯誤的。
高庭法官丹斯里里察馬蘭俊在今年4月聆審此案的上訴陳詞後,保留判詞,並於昨日宣佈判決,批准被告上訴,撤銷被告所面對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