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综文:征二手车消费税 应先扣除修车成本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许综文:征二手车消费税 应先扣除修车成本

(北海19日讯)泛马汽车银业联合总会会长拿督许综文认为,财政部应根据二手车买卖的净利润,即扣除汽车维修成本后,才征收消费税,避免出现双重税务。



他说,由于新车已缴付消费税,二手车的买卖已无需再缴付消费税,但如果汽车经由二手车商转让给第三者,就必须依照价差的6%缴付消费税。

他说,二手车商一般上在收购旧车时,都会进行维修或复新,因此转售至第三者时,价钱肯定比收购价高,如是按照当局的规定,必须从价差中抽取消费税,对二手车商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他认为,当局应批准他们扣除汽车维修费后,再从价差中抽取6%的消费税。



许综文今早出席由该总会主催,马来西亚汽车研究所(MAI)及关税局联合举办的消费税讲座后,向记者这么指出。

他说,全国约5000名二手车商,其中70%为家庭式作业,经营二手车生意的模式,通常是丈夫对外,妻子负责管账。

“妻子没受过特别训练,或仅聘请普通书记,在处理消费税一事,肯定出问题。”

总会助申请补助券

他说,总会将协助会员向大马中小企业机构(SME Corp)申请1000令吉补助券,购买及提升电子会计系统软件,以简单及有效地方式处理账目。

另一方面,他希望国际贸易及工业部(MITI)未来在拟定汽车政策时,能将二手车也纳入考量。

他曾提出的3项振兴国内二手车业的建议,包括(一)落实自愿性报销汽车政策,提供5000令吉的现金回扣;(二)在全国各城市拨地兴建汽车城及(三)提供低息贷款给欲扩充生意的二手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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