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宗教局充公圣经风波.归还与否由法庭裁决 雪苏丹谕申请庭令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雪宗教局充公圣经风波.归还与否由法庭裁决 雪苏丹谕申请庭令

(吉隆坡19日讯)雪州苏丹劝告雪州宗教局申请庭令,由法庭裁决是否将被充公的300本圣经,归还给马来西亚圣经公会。



雪州苏丹私人秘书拿督莫哈末慕尼尔今日在文告指出,苏丹沙拉夫丁与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见面后,谕旨根据现有法律与程序,决定归还或销毁马来文版圣经的问题。

“这项旨令是以总检察署发出的指示为依据。”

《新海峡时报》今日也报导,根据消息来源提供的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文件,该理事会决定不归还马来文版圣经,获得苏丹批准。



根据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写给苏丹的信件,若将马来文版圣经归还马来西亚圣经公会,将导致有关被禁圣经再次流通。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不同意州政府的指示,将马来文版圣经归还圣经公会,因为州政府没有权力作出这样的指示。”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在文件中,坚持要求副检察司申请庭令,要求法庭裁决被充公的马来文版圣经的命运。

该文件强调,如果非穆斯林被允许违反1998年雪州非伊斯兰宗教法令,从穆斯林改为其他宗教,那么现有法律是没有效用的,因为伊斯兰尊严没有得到当局维护。

修令影响苏丹权力

宪法专家阿都阿兹巴里认为,修改法令削减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的执行权,将影响苏丹权力。

他说,根据宪法,捍卫雪州宗教主权是苏丹的权力,雪州伊斯兰理事会则扮演辅助角色。

“所有赋予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或雪州宗教局权力的法令或法案,都以此为基础。我明白目前的问题在州政府权力以外,州务大臣可以见苏丹及提出意见,但苏丹的决定不受限于那些意见。”

阿都阿兹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专访时指出,解决圣经课题的办法,是觐见苏丹,因为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无权阻止,苏丹必须为马来西亚圣经公会或任何被否决权利者,提供空间。

“圣经公会可以在宗教自由的基础下,把案件带上法庭,尤其是雪州伊斯兰理事会。”

伊党宗教长老协会
不认同撤销执行权

另一方面,伊斯兰党宗教长老协商理事会代副主席拿督马弗兹莫哈末,批评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矫枉过正,但不认同撤销这个理事会的执行权。

“雪州伊斯兰理事会享执行权,并不是问题,受委的人与执法方式,才是问题。官员在处理宗教敏感课题时,以采纳符合伊斯兰的方式。”

马弗兹曾在1990年代担任雪州伊斯兰理事会理事,他向《新海峡时报》指出,理事会应根据州伊斯兰法执行任务,而雪州宗教局则是执法单位。

“根据我的经验,雪州宗教局是遵照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指示,并在州政府的配合下行动。但是,今天雪州伊斯兰理事会是独立行动,这违反州政府的意愿。”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