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22日訊)“妻子遭家暴提離婚,男子駕車撞岳父家”案,岳父事發時並無拒絕開門,而是該男子在毫無預警下,駕四驅車“直搗黃龍”。
這起發生于本月20日晚上11時許的事件,是一名擁多項家暴前科的張姓華青(33歲),因妻子提出離婚並帶走3歲大女兒,令他不滿,駕車撞入岳父家客廳,企圖動粗搶回孩子。
該名來自武吉摩的張姓男子,與來自巴冬的妻子結婚6年,但婚后逾1年開始,多次動手打妻子,妻子再也忍不下去,20日當天帶著女兒返娘家。
青年駕駛灰色四驅車撞入岳父家,將鐵柵、鐵門與玻璃門撞毀,一半車身在屋內。
其妻子回憶事發經過時仍心有余悸,她與家人事先不曉得丈夫來到,聽到巨響后,從房間出來查看,赫然發現四驅車已撞入客廳。
她說,聞聲而至的鄰居協助拉開丈夫,不讓他對母親與正在做月子的姐姐拳腳相向,丈夫這才下跪請求鄰居幫忙讓他見孩子。
她補充,她已于5月28日取得女兒撫養權庭令,心意已決欲離婚。
妻獲女兒撫養權
“丈夫知道我要離婚,還悄悄帶著女兒離家,用女兒的安全要脅我,並表示要喂女兒服毒藥,加上那幾天女兒身體抱恙,為了母女將來著想,離婚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她說,她已獲得女兒撫養權,一切就交由法庭處理。
張姓華青周一(23日)扣留期屆滿,家人提心再受威脅。
據悉,麻坡警方將援引刑事法典506(恐嚇)條文調查此案。
其岳父家一家人,希望麻坡警方再向法庭申請延扣他詳細調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