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朋友合股開婚紗店,豈料,過了兩年,婚紗店依然毫無蹤影,朋友也鬧失蹤而導致事主血本無歸。
邱小姐指出,她朋友某婚紗店的老闆娘,其朋友也計劃開辦分店,在朋友說服下,2012年與朋友合股開新的婚紗店,而她投資了4萬令吉。
她說,當初因信任朋友而簡單簽署了一份合約,合約也清楚註明,一旦新的婚紗店投入運作,她每個月可獲得1000令吉盈利,並擁有婚紗店20%股份。
她說,朋友早前聲稱已物色合適的店舖,並會儘快展開裝修工程,但至今仍毫無下文,令她頓時覺得遭朋友欺騙。
“令人頭疼的是,我多次都無法成功聯絡朋友,因此前往婚紗店了解狀況,發現婚紗店的名字已更改,股東也已更換,據聞我朋友目前已在檳城工作。”
邱小姐指出,因目前需要一筆錢,但基于早前簽署合約的婚紗店名字是“A”,目前卻改為“B”,因此擔心合約被宣判無效,所以不知如何才可追討回一切損失。
★林若輝律師
明顯發現事主已遭其朋友欺騙,因此我勸她前往警局報案,交由警方處理。
若要追討損失,事主可聘請律師起訴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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