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經過事主同意下 公司無權轉售臍帶血
如果不簽署保護個人資料合同,臍帶血保管公司是否有權利將資料公開給第三方?
⊙黃先生指出,自己2010年與一家保管公司簽署了一份合約,對其孩子出世所冷凍保存的臍帶血,每年必須繳付250令吉,直至20年的保用期結束。
他說,當時簽署合同如果孩子發生意外,該血是用來作為急救用途,但今年收到該公司寄來的信函,要求再次簽署保護個人資料合同,因為更換了新的法案。
他說,信函更註明,若沒簽署該文件,對方有權利向第三方公開他們的資料。
黃先生擔心若沒簽署文件,若有人尋求該臍帶血,對方是否有權利將臍帶血讓第三方使用。
★林若輝律師
如果黃先生當初已簽署個人資料保護合同,保管公司就沒權利將其重要的資料外洩,就算不簽署新的合同,也會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的保護。
而對于臍帶血一事,該公司只是一個保管公司,而臍帶血是由黃先生保存在該公司,因此,公司在沒經過事主同意下,是絕對不能將臍帶血出售或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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