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汉宾:一哥,请以身作则
第一次觉得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如此“威武”,不禁要给他掌声“鼓励”。
不执行庭令及因此被控藐视法庭的人多如繁星 ,但论位阶、权力之大,卡立数一数二。
卡立给的理由是不愿当夹心人,只因为伊法庭判男方胜,高庭判女方胜,警方只好袖手旁观。
更令人喷饭的是,卡立建议把被争养的子女交给福利部,结果该建议马上被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拿督斯里罗哈妮拒绝。
也对,人家孩子有父有母,就因为你这个夹心人而被迫当孤儿,于情于理不合。
大马立国以宪法为本,宪法规定民事法庭权力比伊法大,则一切都应该以高庭的判决为依归,如今,朝野政党都一致认为警方应执行高庭判决,警方却还是扭扭捏捏,十分不该。
我国以三权分立制度治国,行政、立法及司法,范畴分明,若有其中一方无法屡行责任,无疑会侵蚀国家的民主系统。
如今卡立不动,底下小兵谁敢动?所以说,历来藐视法庭最厉害者,当属卡立,无论他选择倾向哪一方,都牵动着全民的心。
令人好奇的是,一哥作为顶级公务员,若只因不愿当夹心人而有令不从,是否应该被减薪甚至革职?否则,如何以儆傚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