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改教爭子案‧ 觸及宗教憲法問題 總檢察署介入改教爭子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前夫改教爭子案‧ 觸及宗教憲法問題 總檢察署介入改教爭子案

(吉隆坡26日訊)總檢察署將介入2宗分別在上訴庭與芙蓉伊斯蘭高庭審訊的改教爭子案,並申請擱置民事高庭與伊斯蘭高庭向警方發出的庭令。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指出,由于發生在霹靂州與森美蘭州的改教爭子案,已觸及公共利益的宗教敏感、可能影響公共秩序,並挑起憲法問題,該署將申請介入這兩宗案件在上訴庭與伊斯蘭法庭的上訴。

尋求公正方案

他說,介入高庭的審訊,是根據憲法與現有法律,為這兩宗案件尋求公正、和平及和諧的解決方案。



阿都干尼今日發文告指出,介入伊斯蘭高庭的審訊,是因為該署正在研究向聯邦法院申請,對這兩宗案件引起的憲法問題,作出最終裁決。

他說,這兩宗案件已引發憲法第121(A)條文,有關民事法庭和伊斯蘭法庭權限相牴觸的問題。

森美蘭州伊斯蘭高庭在2013年9月19日裁決,印裔婦女蒂峇8歲女兒與5歲兒子,交由已改教的前夫依茲旺撫養;該庭過后于10月7日諭令警方,在依茲旺領回孩子的過程中,提供適當的協助。

芙蓉高庭在今年4月7日宣判,2名孩子撫養權歸蒂峇,並諭令警員協助蒂峇領回孩子。

至于霹靂州印裔婦女英迪拉與前夫莫哈末利端的爭子案,怡保伊斯蘭法庭于2009年9月29日裁決,莫哈末利端獲得3名孩子的撫養權,怡保高庭則于2010年3月11日裁決,3名孩子的撫養權歸英迪拉,莫哈末利端每週可探訪孩子一次。

卡立入稟要求
暫緩執行庭令

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入稟芙蓉伊斯蘭法庭,就森州印裔穆斯林依玆萬去年在前妻蒂峇爭奪孩子撫養權案件,要求伊斯蘭法庭暫緩執行依茲萬所獲庭令。

卡立入稟要求伊斯蘭法庭暫緩執行早前所頒佈的庭令(perintah exparte),直至上訴庭有了裁決為止,案展6月30日開審。

蒂峇于去年12月入稟高庭爭取孩子撫養權,但伊法庭較后將撫養權判給依茲萬;而芙蓉高庭于今年4月7日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蒂峇,依茲萬卻于4月9日從蒂峇位于日叻務住家,強行帶走6歲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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