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森美兰头条】食物卫生条例1日起实施 餐饮店记得要清洁
(芙蓉27日讯)森州将从7月1日起,全面实行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饮食业者受促保持店面干净,否则将面对高达1万令吉罚款。
森州教育及卫生理事会主席拿督三苏卡哈指出,此项条例原订于今年1月开始落实,但森州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哈山给予饮食业者半年时间准备,展延至下月才落实此项条例。
他说,此条例主要针对饮食业者和饮食场所卫生干净,森州卫生局将不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展开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例者,将直接发出罚单给业者。”
业者须上课注射预防针
三苏卡哈是今午在芙蓉迈丁霸市,出席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推介礼时,如是指出。
他说,此项条例一旦落实,所有饮食业者必须出席食物管理课程及注射伤寒预防针,以确保业者提供干净卫生餐饮给食客,提升卫生水平。
他说,此项条例共有多达33个条款惩罚违例业者,包括没遵守处理鲜鱼、食物、肉类的指定方式等。
他说,政府之所以落实此条例,皆因我国时常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再加上外劳涌入我国,导致我国餐饮场所林立,间接引发许多与食物卫生有关的问题,其中包括鼠尿病。
“一些饮食业者喜欢将食物残渣丢入沟渠内,也没将垃圾丢入垃圾桶内。”
另一方面,卫生局森州主任拿督再兰指出,早前卫生局仅要求违例饮食业者暂时停止营业,直到相关场所干净为止,但随着此条例落实后,该局可向饮食业者罚款,相信有助帮助提升卫生水平。
在2009年食物卫生条例可面对罚款的条例
|
|
条例3 | 没申请餐饮执照 |
条例7 | 没更新餐饮执照 |
条例8 | 没在餐饮场所内展示餐饮执照 |
条例9 | 没进行食物安全保证计划(仅限食物工厂) |
条例10 | 没有食物鉴证系统 |
条例11 | 没遵守餐饮场所业主一般应尽的责任 |
条例30 | 没遵守跟食物管理训练有关的要求 |
条例31 | 没遵守跟药物检查和餐饮业者健康状况有关的要求 |
条例32和33 | 没遵守餐饮业者的自身卫生 |
条例34 | 没遵守维持餐饮场所的卫生责任 |
条例35 | 没遵守处理食物和器材的要求 |
条例36 | 没遵守准备、包装和摆设食物要求 |
条例37和38 | 没遵守储存、展示食物的要求 |
条例39、40和41 | 没遵守准备、搬运和销售肉类的特别要求 |
条例42、43、45、46和47 | 没遵守搬运、处理、储存鲜鱼和销售冷固鱼的特别要求 |
条例44 | 没遵守处理甲壳动物,或软体动物的特别要求 |
条例48和49 | 没遵守储存、包装和销售冰淇淋和冷固甜食的特别要求 |
条例50和51 | 没遵守鲜奶温度、销售的特别要求 |
条例52 | 没遵守搬运、储存和运输冰的特别要求 |
条例53、54和55 | 没遵守装置销售食物,或饮料机的特别要求 |
条例56 | 没遵守食物搬运的特别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