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协公审前任委员 感生命受威胁可报警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居协公审前任委员 感生命受威胁可报警

现任居民协会可否“公审”前任居协委员,是否合法?



★赖太太指出,她于去年担任住宅区的居民协会委员,并于今年卸任,由居民选出新届居民协会理事。

她说,新任居民协会于不久前特意召开会议,邀请所有的居民出席,可是,会议的内容并不是听取报告或讨论事项,更像是公审前任居协委员。

她指出,新任居协在会议上不断的针对不重要的事情来责问和追究,更唆使居民一同“围攻”前任居协。



她说,新任居协行为让她感到委屈,同时认为他们的做法是在侮辱她的人格。

她想知道,她可否控诉他们诽谤?

★莲花苑区州议员兼律师张菲倩

审问和询问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别,代表的意思也大不相同,所以,赖太太首先必须分辨清楚那是审问还是询问。

因为新任居民协会是有权力询问过往的事务,所以若对方对前任居民协会所做的是询问,那么赖太太就没有控告他们诽谤的理由了。

不过,若赖太太认为她的生命受到威胁,那么她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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