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萊‧斯里巴加灣28日綜合電)周日是齋戒月首日,在齋戒月禁食期間,汶萊的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均不可在公共場所飲食或抽煙。
《汶萊時報》報導,同時,售賣清真食品的餐館和非清真食品的餐館的餐館,均禁止在日間售賣食品。公共場合包括餐廳、飲食店、咖啡店和攤位等,但民眾獲允許打包食物。
汶萊宗教事務部伊斯蘭宗教理事會代秘書長阿都阿茲,今午在新聞發佈會上說,據伊斯蘭刑事法,犯下不尊重齋戒月行為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4000汶萊元(1萬283令吉)、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中國駐汶萊使館也提醒齋月期間,中國人和赴汶萊遊客,尊重穆斯林齋月習俗,嚴格遵守今年4月正式實施的《伊斯蘭刑法》,妥善安排好行程和作息時間,確保在文工作、生活和旅行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