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8日綜合電)台灣一名洪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要分手,竟以生雞蛋塞入女方下體,再用手指侵入戳破,最高法院審酌女方已原諒洪男,依強制性交罪輕判2年確定。
判決指出,20多歲洪男在2011年間結識已離婚柬埔寨籍女友,兩人交往進而同居,因洪男脾氣不佳,女方之后有意分手不成,開始避不見面,去年5月間洪男在路上等女方下班,並藉口可回到同居處談分手。
由于洪男懷疑她移情別戀,情緒激動下先拿繩索將她綑綁后壓制在床,並強行脫衣並伸手從床旁冰箱拿1顆生雞蛋,直接塞入女方下體,再以手指伸入女方下體,將雞蛋戳破,讓蛋液流出。
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2月有期徒刑,二審期間洪男改口認罪,獲得女方原諒,改判刑2年,最高法院審酌兩人已經結婚,判刑2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