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教夫與前妻爭子案‧ 芙伊高庭批准 警隊暫緩助父取監護權

(芙蓉30日訊)芙蓉伊斯蘭高庭批准警察總長與警隊,暫緩執行協助改教父親依茲萬取得孩子監護權的庭令,直至案件取得最終判決。

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的代表律師祖基菲披露,警方向伊斯蘭高庭申請介入“改教丈夫依茲萬與前妻蒂峇爭奪孩子撫養權”案件,是針對依茲萬在2013年10月7日獲得的第3項庭令──“指示警方協助依茲萬取得孩子監護權”。

他說,警察總長基于“情況迫切及公共利益”,以單方面(exparte)形式入稟高庭,申請暫緩執行依茲萬獲得的庭令,此項申請不需涉及其他方面,並獲伊斯蘭高庭法官卡馬巴沙批准警方的申請。

“祖基菲楊阿茲米律師樓”是在總檢察署的委任下,代表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于本月26日入稟芙蓉伊斯蘭高庭;另一名代表律師為阿茲米。

兩名代表律師今日經過1小時的內庭聆審后,接受媒體訪問。

祖基菲強調,警方無意介入依茲萬與前妻蒂峇爭奪撫養權的案件,而只是針對法庭指示警方協助依茲萬的庭令,提出暫緩執行的申請。

警方進退兩難

“當中的理由是民事法庭及伊斯蘭法庭針對未成年孩童的撫養權,各作出不同判決,父母雙方一人是穆斯林,另一人是非穆斯林;而且民事法庭及伊斯蘭法庭各發出庭令,要警方協助雙方取得撫養權。”

他指出,如果警方不申請暫緩執行庭令,就算執行哪一方的庭令,都會讓警方得失另一方,進而陷入藐視法庭的處境。

依茲萬未聽聆審結果

改教丈夫依茲萬(31歲)週一現身伊斯蘭高庭,唯未等到聆審有結果便已離開。

依茲萬是在非政府代表陪同下出庭;他在進入法庭前,面對攝影記者鏡頭顯得不自在,並急速離開記者視線。

直至律師及媒體進入法庭,依茲萬才與同伴進入,但中途離開法庭,不願對媒體發表談話。

依茲萬與前妻蒂峇(30歲)育有9歲女兒及6歲兒子,依茲萬在伊斯蘭法庭的判決中獲得兩名孩子的撫養權;蒂峇通過民事法庭辦理離婚時獲得孩子撫養權,兩個法庭的判決沖突引起司法界的關注,警方也因為需執行雙方的庭令,陷入兩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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