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希淡:年滿21歲 自動登記為選民須修憲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沙希淡:年滿21歲 自動登記為選民須修憲

(吉隆坡30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沙希淡卡欣指出,政府若要實施年滿21歲公民為自動登記為選民的措施,或需先修改聯邦憲法第119條文。



“落實自動登記為選民的措施,其實有違憲法,除非政府先進行研究再修憲后,或才能考慮實行。”

他今日在國會上譯院問答環節時,如是回答巫統拿督斯里賽依布拉欣上議員的提問。

已抵觸憲法



沙希淡卡欣說,根據此項條文,年滿21歲的大馬公民都有權利登記為選民,以在全國大選或任何補選中履行選民的責任。

“自動登記的措施有好有壞,但這已經抵觸憲法,所以政府暫時沒有這個打算”

他擔心,一旦落實自動登記為選民措施后,會引起其他問題。

沙希淡卡欣說,根據選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尚未登記為選民的公民當中,馬來人或土著佔最大比例,華裔則是登記最多的一群。

他說,若以國內目前人口比例衡量,華裔是最多登記成為新選民的族群。

他說,相反佔國家人口67%的巫裔或土著,登記成為選民人數卻不超過50%,印裔則跟原有的7%比例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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