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國陣上訴 拉京烏津保住州議席
(布城30日訊)聯邦法院今日駁回國陣要求宣判沙巴柯麗雅士州議席選舉無效的上訴,讓沙巴州議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拉京烏津保住其州議席。
拉京烏津在2012年退出國陣,轉而支持民聯。
拉津在上屆大選中,攻柯麗雅士州席,並且贏得州席,得票6324票,以179張多數票擊退國陣巫統的伊斯寧(6145票)。
以西馬大法官丹斯里祖基菲里阿末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今日做出上述裁決,祖基菲里在其判詞中說,此上訴申請無法證明,在去年5月4日大選前一天,派發50令吉和固本的王瑰恩(又名諾里雅,譯音),是拉京烏津委任的代理人。
因此,上訴人依斯寧必須支付2萬令吉的堂費給拉京烏津。
依斯寧認為,這名女子是拉京烏津的投票代理人。
祖基菲里阿末說,上訴人沒有向法庭證明,拉京烏津對這名女子的賄賂行為是知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