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权将工程交家人负责 拿督官员监1年罚115万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滥权将工程交家人负责 拿督官员监1年罚115万

(新山30日讯)拥有拿督勋衔的柔州公共工程局建筑设施管理部前主任,今早被新山地庭宣判贪污罪名成立,判处他监禁1年和罚款115万令吉。



此案被告为58岁的拿督阿都拉欣,他被控于2011年1月5日下午1时30分,以本身为苏丹依斯干达大厦担任设施管理部主任之职,滥用职权指示管理该大厦的有限公司营运董事赛波莱占,委任YBA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承包有关大厦的设施管理。

YBA科技私人有限公司持有人为被告的弟弟,整个承包合约总价值为23万800令吉。

地庭法官莫哈末嘉米尔判处被告监禁1年和罚款115万令吉,而罚款需在30天内缴清,若无法还清,则以监禁半年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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