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新加坡毒贩维持死刑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联邦法院驳回上诉 新加坡毒贩维持死刑

(布城30日讯)1名因贩毒罪成判死刑的新加坡籍公民,在联邦法院驳回其上诉后,最终无法逃过鬼门关。



以上诉庭主席丹斯里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上诉人洪国山(译音)就其贩毒罪名和刑罚所提出的上诉。

劳勿斯说,基于洪国山的罪名成立判决没有问题,联邦法院没理由干预高庭和上诉庭的判决。

高庭于2010年3月9日,裁决洪国山贩毒罪名成立,判处死刑,当此宗案件上诉至上诉庭时,上诉庭去年4月10日,驳回被告的上诉,维持高庭判决。



现年60岁的洪国山被指在2006年3月15日傍晚6时,在槟城洲际酒店的一间房间内,企图贩卖毒品。

案情指,被告带着黑色肩带包,于吉隆坡富都车站搭巴士时遭到警方监视;后来在槟城高渊车站下车时,被告再与另一名男性乘坐德士到该酒店登记入住。

警方较后突袭被告登记入住的房间,并在被告携带的黑色肩带包,搜获含有白色粉末的信封;在经过化验后,发现有关粉末为甲基苯丙胺(冰毒),重达2164.9克。

此案主控官为阿旺阿莫迪亚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希山郑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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