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他人騙印花稅 郵差面臨56控狀
(莎阿南30日訊)一名郵差因涉嫌串通他人,並透過假文件騙取內陸稅收局印花稅款項,導致該局面臨多達10萬6183令吉的虧損,今天在地庭面臨56項控狀。
35歲的被告莫哈末沙菲益,在罪狀于法官拿督諾拉迪亞阿末面前宣讀時,對以上的控狀表示不認罪。
他被控于2012年2月至4月之間,在巴生三英哩路的戴斯蒙陳(譯音)律師行,與31歲的莫哈末法利、以及35歲的沙魯法利尤索夫,企圖透過價值10萬6183令吉的數碼蓋章系統,為擁有印花稅的內陸稅收局文件蓋章。
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68/471條文,並且與同一法典第109條文同讀,罪成可被判7年監禁及罰款。
負責此案的主控官希蒂蘇哈達副檢察司,建議法官讓被告以5萬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侯審,不過被告代表律師法拉依達尤卻要求法官以6000至1萬令吉讓被告保外侯審。
法官最后同意以2萬5000令吉保釋金外加一名擔保人,讓被告保外侯審,並且擇定案件在7月21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