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保法被扣者易獲釋

(吉隆坡1日訊)內政部副部長拿督旺朱乃迪指出,自2012年國家保安(特別措施)法令取代內安法令后,多數被扣者因證據不足而獲得釋放。

他說,新替代法令內容已表明不允許有關當局扣留一個人太長時間,最多只能扣留28天,較后就必須帶上法庭,再由法庭定奪是否要判監。

他今日在國會上議院問答環節,回答諾麗雅上議員的相關提問時說,隨著扣留時間縮短后,搜證時間也跟著減短,因此要法庭在短時間接受有關證據,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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