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岩愛好者遭逮捕‧ 大馬籍攝影師:攀爬表達正面訊息 沒幹壞事不後悔

獨家報導:羅憶雯

(吉隆坡1日訊)“我沒有幹下傷天害理的事,不會後悔!”

前日赤手空拳登上33樓大廈頂端的華裔攝影師聲稱,其行為是要表達正面訊息;他在33樓頂端揮舞國旗,旨在告訴大家“我們華裔都是大馬人!不要再叫我們回中國,也不要再稱呼我們是外來者。”

該名26歲的男子,接受《中國報》訪問時堅拒透露真名,只要求本報以“大馬籍攝影師”或“本地攝影師”稱呼其身分。

“大馬籍攝影師”說,本身投入登山活動逾10年,到過寮國、越南、中國和泰國攀岩。每次登到山頂必定揚起馬來西亞國旗,讓大家知道,馬來西亞人站在高峰完成任務。

“我過去登山從不使用安全裝備,但很樂在其中。”

“大馬籍攝影師”前日選擇攀登十五牌1 Sentrum Tower大廈。對他而言,這類攀爬過程始終比不上攀岩的危險難度,因為建築物結構穩固,沒有山境的變幻莫測。

詢及成為首名登上隆市十五碑1 Sentrum大廈的大馬人,是否懷有企圖心欲求列入健力士紀錄,“大馬籍攝影師”重申沒有博成名的欲望。當初攀爬大廈,全程用布蒙臉,就是不要被認出樣子。

他說,攀爬大廈計劃是單獨完成,沒有同伴參與。現場照片是由公眾拍下。

“成功登上33樓的剎那間,我沒有任何感受,只想向大家傳遞正面訊息,例如祝賀穆斯林齋戒月愉快。另外一些朋友委託傳達他們的心裡話,如歡迎華裔模特兒葉靜儀(Felixia Yeap)改信奉伊斯蘭,以及朋友希望兒子來屆考試成功等等。”

“大馬籍攝影師”上個月29日下午2時許到上述大廈攀爬,在辦公室內工作的員工以為他是裝修工人,不停從窗戶望著他。

他用了30分鐘(約下午3時15分)爬到33層頂樓,便被輔警逮捕,送往德拉威警局,昨午才獲釋。

警方目前援引刑事法典448條文(非法闖進建築物)及1953年微型罪行第14條文調查此案。警方也安排對方進行尿檢,鑑定是否服食軟性毒品。

圍觀者歡呼大馬能!

“大馬籍攝影師”完成大廈登頂的驚人舉動后,樓下圍觀的公眾都歡呼“大馬能!兄弟幹得好!”

他認為,本身這次舉動是帶給大馬人一種動力,鼓勵大馬人只要不放棄,一定達到高峰成就。

當他登到第33層樓,下面圍觀者高喊“MALAYSIA BOLEH!GO BROTHER!”

詢及這次行動是否小牛試刀,下次會再來一回?“大馬籍攝影師”賣關子表示,等著瞧吧。

“33層樓的建築物,不算是破紀錄。若有下一次攀爬行動,我將告訴你。”

他透露,本身正計劃跳出約定俗成的框框,擬定其他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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