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日訊)已保釋外出的“皮包骨少年”母親羅拉,至今為止未向森州社會福利局申請探訪兒子。
森州社會福利局主任阿都拉哈納比說,少年母親羅拉若要到芙蓉端姑惹化醫院,探望15歲長子莫哈末菲道斯,必須依據程序向福利局申請。
他說,如果羅拉申請探訪兒子,不會因為這是“特別案件”而有阻撓,只是必須有福利局官員的陪同,不能單獨探訪。
同事湊錢保外
“直至今日,福利局沒有接獲羅拉申請要到醫院探訪長子。”
羅拉(40歲)于6月27日在芙蓉地庭,面對2001年兒童法令下兩項疏忽照顧孩子的控狀,案件訂于本月24日過堂,法官允准她以7000令吉保外,她于昨日由同事湊錢保外。
週一,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羅絲瑪到醫院探訪少年時說,莫哈末菲道斯可在本週五或下週出院,交由社會福利局領養。
另一方面,阿都拉也說,莫哈末菲道斯的朝聖基金戶頭,自6月26日開放募款以來,總共籌獲4萬3686令吉,目前仍有捐款紛至沓來。
阿都拉也是該戶頭信托人,他說,籌獲的款項將用作莫哈末菲道斯日后治療及購買用品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