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強姦女兒 監20年打12鞭

(哥打峇魯1日訊)一名男子強姦14歲女兒罪名成立,今日被本市地庭判坐牢20年及鞭打12次。

現年33歲的被告,並沒有固定職業,他被控于去年6月13日晚上11時,在巴西富地一座膠園內,強姦當時年僅14歲的女兒。

法官莫哈末尤索夫說,由于被告在自辯時無法提出本案存在的疑點,因此他判被告罪名成立。

根據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之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被告面對坐牢不超過30年及鞭笞不少過10下。

法庭批准刑期由2013年6月16日被捕日開始。本案檢控官是英丹諾希華妮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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